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關於印發促進中小城市和城鎮改革發展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同一天,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又緊接著下發《關於建立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讓社會各界對福建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關注達到一個新高度。【詳細】
據《關於建立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通知決定每年年初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推進土地管理、財稅金融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福建省副省長陳冬擔任聯席會議的召集人。【詳細】
在晉江新型城鎮化進程中,晉江著力從“制造名城”要轉型成“智造名城”,為民營企業的優秀人才提供市中心的保障性住房,讓從國外留學的大學生寧願呆在企業發展而不願考公務員。
 “推進以人為本的農民工市民化,也是晉江新型城鎮化可資借鑒的經驗。”盤古智庫城鎮化首席研究員、國際金融論壇城鎮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鵬認為,農民工在晉江被視為城市的資本與財富得到尊重。隨著戶籍限制的全面放開與居住証制度探索,晉江實現11569人的無障礙落戶,讓超過110萬持証農民工享有了多達30余項市民化待遇,吸引了越來越多人才到晉江就業和生活。【詳細】
文化是城市的靈魂,這是晉江民間和執政者的一致認同。“晉江沒有‘血拆’,晉江在市中心蓋了安置房給老百姓住,保留了五店市這樣的歷史文化街區。”記者在晉江參觀五店市時,一位陪同人員說,晉江新型城鎮化過程中,不但沒有造成“鬼城”,反而讓百姓更加安居樂業了。正如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所言,“新型城鎮化不應該是百姓深惡痛絕的強制征地和拆遷。應該讓百姓休養生息。”
 此外,晉江在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中注重保護傳統建筑,保留閩南元素,保存文化遺產,守住城市的根,守住文化的魂,避免了千城一面,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詳細】
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副局長、總工程師、博士生導師林樹枝認為,新型城鎮化過程中,要注重頂層設計,找准自己的定位,一張藍圖管到底。“福州應迅速擴大城市規模,增強中心城市的凝聚力。”林樹枝說,城市該大就大,該小就小,大中小城市要協調發展,相互間要有個梯度,形成產業互補。同時,他提出閩南金三角的廈漳泉應該像美國的“舊金山灣區”一樣,可以隸屬於不同的行政區劃,成為一個整體來發展,產業布局不能單打獨斗,而應該資源共享。
 新型城鎮化在頂層設計合理的前提下,不能一成不變,要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問題。福建要在新型城鎮化的探索進程中實事求是,尋求城市的合理定位和產業的轉型升級。【詳細】
福建的人文、自然環境很好,近現代史上,林則徐、嚴復等人就“開眼看世界”。福建在改革開放中走在時代的前列,這和福建人的實踐精神是分不開的。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甚至提出,在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道路上,福建的改革應該作為國家治理現代化體系的一個范本,在社會治理和綜合管理上探索出一條好的路子來。
 “在農村也可以享受現代化建設設施,不能把城鎮化理解為集中進城。”竹立家認為,新型城鎮化一定是以市場為主導的,核心是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的浪潮是從農村搬到城裡,但不應該都住在大城市裡。“新型城鎮化不是要把農村搞掉。”竹立家說,如果讓農民背井離鄉,喪失的可能是人類的精神家園。【詳細】
福建近日下發《關於印發促進中小城市和城鎮改革發展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提到要大力培育小城市,第一批選擇15個中心鎮開展“小城市”培育試點,條件具備的可以設立“鎮級小城市”。
據悉,第一批“小城市”培育試點有水頭、金井、安海、角美、青口、湖頭、太姥山、榜頭、龍門(安溪)、江陰、賽岐、杜潯(古雷)、仙陽、洋中(尤溪)、高陂等15個中心鎮。
《方案》表示,“小城市”允許在核定的編制總數內和不膨脹機構的前提下,優化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探索建立行政成本降低的設市模式。同時還擴大管理權限,強化財政職能,建立鎮級財政金庫,土地出讓純收入實行全留,財政收入採取確定基數、超收按比例留成的辦法。
據城市經濟研究會相關專家表示,鎮級“小城市”這是一個新概念,在賦予“鎮”城市化聯能的同時,並沒有打破鎮與市的行政架構。也就是說,試點鎮或許被賦予擴大管理權限和財政權,但它與其所在縣級市之間仍然是一個和諧共生的整體,發展鎮級“小城市”,在提升鎮的同時,不是對縣級市的削弱。
此外,《方案》要求,福建要組織實施好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爭取國家更多政策支持。指導福清、長樂、福安、東山等省級新型城鎮化綜合改革試點和上杭縣土地整治省級新型城鎮化專項試點等。持續推進46個省級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繼續享受原有政策至2018年。【詳情】
福建將全面放開中小城市和城鎮落戶限制。提高發展急需人才和大中專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等常住人口的落戶率。省內轉戶人員可繼續保留農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及農村集體資產收益分配等權益,通過制度設計,提供保留、流轉、退出等多種選擇。對暫無落戶意願或暫不具備落戶條件並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員推行居住証制度,實行積分管理。
《方案》中明確,對在城鎮有穩定職業且居住一定年限的本省籍村民,各地可以城鎮規劃區內的國有土地上新建的住房置換其原有農村住房。【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