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車“讓座”事件頻發,從杭州小伙未讓座被連扇5個耳光到濟南年輕媽媽掌摑未讓座男子,等等一系列事件又一次將“讓座”問題推向風口浪尖。
為何道德問題裡卻摻雜著暴力的影子?道德無法用暴力維護,即便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這即是道德的適用范圍。認知層面的缺失致使暴戾之氣充斥著“讓座”事件。而對於道德與法律的認知則來自於公民教育,顯然,我們缺失了這一堂公民課。
俗話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而有些人,不但不思自我反省,不體諒他人,隻一昧要求別人迎合自己的需求。這是極度自私狹隘的個人主義觀。隻要稍微站在別人角度考慮,體諒也許不讓座的人有他的難言之隱,那麼公交車讓座之爭就能避免了。【詳細】
不讓座,是買票上車的權利與自由。隻有尊重這個基本常識,讓座的道德訴求才不至於走向暴力,不至於裹挾夸張的戾氣。如果不能在法律規則、人倫道德等秩序層面拎清先后與主次關系,個個以道德聖人的姿態苛責常人、甚至不惜踐踏公民合法權益以成全高蹈的"美德",那麼,道德不過就是皮鞭與陰謀的殉葬品。我們時常耳聞目睹"被讓座"的詭異,甚至讓座者連起碼的謝意都無法獲得,根源恰恰在於輿論過於拔高了"道德",而不惜以戕害權益與自由的姿態成全這種表面的"美"。於是,一件簡單的道德內省可以完成的事情,非要一眾口水來逼你就犯,人人懼於不知天高地厚的道德標尺,人人卻又在私底下打著自己的小算盤。【詳細】
太多人容不得別人對自己有一丁半點的忤逆,隻要有人與他意見相左、頂撞或者爭執,他就會使用暴力,美其名曰“懲惡揚善”。在他們的字典裡,所謂道德就是我來了你必須讓座,我打你你必須忍著。顯然,這是一種可恥的痞子行徑。讓座本身是一種美德,是心靈道德層面的自我約束,偏偏有人要用血去浸染它,這真可說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詳細】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這位男乘客的“替天行道”行為,比小伙不讓座更不道德,更可怕,對社會的危害性也更大。因為,毆打他人,是一種侵犯公民人身權的違法行為,除了應受到法律制裁之外,更應該受到世人的譴責。
更重要的是,用濫施“私刑”的武力手段,非但解決不了“不讓座”的道德困境,反而會加深人與人之間的冷漠、隔膜、甚至是敵對情緒,而“不讓座”或將成為一些人防范、報復他人最常見的一種方式。【詳細】
道德畢竟不同於法律,道德雖具有約束力,卻沒有強制性,所有道德行為都是建立在行為人高度自覺自願基礎之上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強制某某盡義務或不盡義務。
即使行為人違法,應受懲罰,也不能由當事人說了算,更不能由當事人來執行,而應由司法機關依法進行定性處理。公交車上不主動讓座,就破口大罵,就動手打人,既暴露了某些人的道德弱智低能,也暴露了其法律無知,既不是一個有德之人,更不是守法之人。【詳細】
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讓座不讓座,永遠隻屬於道德范疇。讓座是一種美德,不讓座也是一種個人權力,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必須讓座或者不讓座可以給耳光。
魁梧漢子毆打不讓座小伙,則顯然觸犯了法律,致人輕傷,還夠觸犯刑律。
敬畏道德,更要敬畏法律,而毆打他人者的道德水准,恐怕還遠遠低於這位不讓座的小伙,因為他已經離開道德層面而滑向了違法暴力。連基本的法律都不能遵守的人,又何談高尚的道德?【詳細】
1、自身存在身體缺陷之時﹔2、身體有恙之時﹔3、上下班高峰時段遇到成群購物的老人之時﹔4、需要乘坐超過10站路,遇到“中年老人”之時﹔5、穿高跟鞋逛完街后,遇到夸張地抱著5歲以上孩子的家長之時﹔6、自己攜帶很多東西之時﹔7、遇到接送孫子上學自己不坐卻讓孫子坐的老人之時﹔8、人太多了,扶手沒處抓,地方沒處站之時﹔9、遇到時髦的中年人討座之時﹔10、遇到孕味不明顯的孕婦之時。
首爾地鐵:首爾地鐵裡每節車廂都有老幼病殘孕的專座,這些座位即使車廂裡再擠,也不會有年輕人或者身強體壯的人去坐。老年人上來直接就奔那去了,特方便。而且地鐵站台上有標識,清楚地知道從哪裡上車離這個座位比較近。
英國公交/地鐵:英國人一般不讓座。他們認為你有能力乘坐公共交通,就有能力站立。如果騰讓座位,人家反而覺得你是看不起人。【詳細】
一味地把“讓座”事件歸結為道德指數的高低,有失偏頗。
不讓座不道德,無可厚非,但動用暴力維護,即是觸犯了法律。強制力是法律的特征,道德卻沒有。在道德事件中夾雜著戾氣顯然違背了道德形成的初衷,也超越了道德范疇。
那看似正義的巴掌把道德驅散得一干二淨,隻剩下法律給肇事者惡補一堂法治課,這一堂法治課也是公民教育的第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