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農民工苗翠花模仿外交部發言人追討欠款走紅網絡。【詳細】
2003年,溫總理幫重慶婦女熊德明討薪,今天,誰來幫苗翠花討薪?
法律手段本應是解決拖欠工資的正途,然而“正途”卻被“博眼球”炒作搶盡了風頭,這無疑是對法治社會的莫大嘲諷,而民工討薪路也正因此看似永無盡頭,陷入無限的發掘創意引起關注的死循環。農民工的權益理所應當收到法律保障,如不是法律武器頻頻啞火,農民工也不會舍近求遠另辟蹊徑琢磨各種另類手段惹人注目。民工討薪路何處是盡頭?答案考驗法律的執行力。
這樣一個熟悉的畫面:工地旁,寒風中,一群胡子拉碴的漢子,端著大大的快餐杯,蹲在地上吃飯。他們建起了高樓大廈,卻沒有一席之地﹔他們沒有福利保障,隨意而漫長地加班,這些對於他們來說都無所謂,可是當他們的血汗錢一次又一次討要無果時,他們不再淡定。
他們跳樓、上塔吊,他們打條幅、寄賀卡﹔他們脫衣服上街、堵路,他們拜河神、跪求范仲淹﹔他們召開討薪發布會,討薪已不再是體力活,變得越來越挑戰智商了。
350萬元民工的血汗錢不是個小數目,這每一分錢都意義非凡,這裡面有孩子們穿新衣開學的歡顏,有秋播秋種的希望,還有兩地分離妻子的期盼。法院判決書下了,可是要回錢的希望依然渺茫。在拖欠方眼裡,法院的判決成了廢紙,相關部門那句“我就代表政府,我說不給就不給,你能怎樣?”,讓人刺骨冰涼。
常有人指責農民工不善運用法律武器,熱衷於上訪。當這個武器常常啞火,當法院判決形同廢紙,當耗盡精力和金錢打官司,卻勝負難料,即便贏了也難以如願以償,他們還會信仰法律嗎?而作為農民工的“保護神”和雙方利益的平衡器,監管部門卻難以發揮作用。
“苗翠花”們也知道“博眼球”不能解決問題,更多的是想引起上級關注,給相關部門施加壓力。如此看來,實在是孤注一擲的絕地反擊。
類似其他很多問題也通過“博眼球”引起了相關部門關注,很快予以解決,有些不能解決的,相關部門負責人也出面安撫,息事寧人。正因此,又有更多的“博眼球”方式前赴后繼,才有了女民工模仿外交部發言人這般的煞費苦心。
經歷過正常上訪渠道和法律途徑后,卻隻能通過“博眼球”的方式試圖來解決問題,民工模仿外交部發言人討薪,如果只是博了眼球,賺了噱頭,真是讓有關部門汗顏。從主管部門、信訪部門到法院,但凡有一家單位能把問題解決了,女民工又何必出此奇招?而上級負責督查督辦的部門,就可以一直這樣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嗎?
如果問題隻能依靠弱勢群體的極端“博眼球”方式才能引起關注,這是相關媒體和督查部門的悲哀﹔如果每一次推進制度完善、法律健全,都要依靠弱者的絕地反擊,那麼將是整個社會的傷痛。
所謂的模仿外交部新聞發布會的討薪,不過是舊的討薪方式的翻版。近幾年來與農民工討薪的新聞屢見不鮮,討薪的方式也是層出不窮。但無論花樣怎樣的翻新,歸結到底是薪酬制度不彰、維護農民工權益法律執行不力的問題。
個別地方的農民試圖於“信訪”方式維權,說明採取正常維權道道的不暢。而通過信訪方式,卻能引起高層重視以及媒體關注等,進而達到個人意願和目的。“開討薪發布會的方式”也是如此,將這一令人震動、令人深感遺憾的討薪方式傳播散布到網上,擴大的是輿論影響,最終就是通過輿論壓力、上級政府部門干預等,達到討薪的目的。
維權者維權難,才會採取另類方式﹔法律執行不給力,維權者才會求助於其他途徑。事件中,農民工“發布信息”稱:“早在2009年,天津就以(2009)二中民四初字第45號法律文書形式,確認應支付我方1400多萬元。”這一“事實”說明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早在三年前下達了,只是沒有很好的執行。在最終法律判決無法執行,又缺乏其他有效維權手段的情況下,走“新聞發布會”一途,又確實是一個“逼”出來的“智慧”。
庄重嚴肅的外交部發布會場景,被農民工“搬”為討薪“利器”,透露出的是農民工權益維護之難,飽含基層勞動者之辛酸。
一,在現行法律框架已基本完善的情況下,執行層面依然存在不可忽略的缺陷。各類勞動保障法律在實施上存在缺位和短板,勞資關系嚴重不對稱,農民工合法權益並未得到切實的保障,一些地方的法律觀念和法制環境不容樂觀。
二,勞動監管部門執法不力,甚至嚴重失職,其公信力大打折扣。在打擊和遏止違法欠薪上,長期存在“運動戰”思維和“推一推動一動”的惰性。從2003年最早總理關注重慶婦女熊德明丈夫被欠薪2300元一事肇始,迄今已近十年,然而,一些地方和單位的欠薪現象仍然存在,足以說明真正讓農民工在討薪上站直腰杆的路還有很長。
三,農民工維權渠道不暢甚至受阻,維權成本太高。按照正常維權渠道,農民工討要不到欠薪,引不起有關方面的重視。或者等不起、打不起官司。
假如靠“博眼球”才能讓法律問題進入正軌,那麼這是法律的悲哀,是社會的悲哀,也是文明的悲哀。從這個角度看,整個事件全然成了黑色幽默,但恐怕沒人笑得出來,因為討薪者身上有我們每個人的影子。在過往的社會實踐中,我們已經成功取代食監部門,成了能知分子結構的化學家,現在恐怕還要繞過信訪部門,成為會講故事、能玩噱頭的營銷師。
民工的討薪路看似永無盡頭因為法律執行不力,而如何讓法律具備強大的執行力,進而使每個人擺脫成為“營銷師”的“威脅”,考驗的則是法治社會的締造者和捍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