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乃“地球之腎”、“天然水庫”和“生物超市”,與森林、海洋並列全球三大生態系統。受圍墾、污染、水資源破壞等因素影響,福建濕地資源保護刻不容緩。
2月2日,又是一年世界濕地日。“濕地關乎我們的未來:可持續的生計”,今年的主題再次突出表明了濕地跟我們人類的息息相關。保護濕地,就是保護我們可持續的生計。
如何理解2016世界濕地日主題?
濕地不僅關系人類文明興衰和自然生態平衡,也關系淡水資源安全、糧油食物供給和應對氣候變化,對人類生存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健康的濕地生態系統,是國家生態安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
第20屆世界濕地日主題“濕地關乎我們的未來:可持續的生計”,詮釋了濕地與人類相互依存的關系,反映了濕地保護的重要性,沒有濕地就沒有我們的未來。呼喚社會各界都來關注濕地、了解濕地、保護濕地,確保我們人類的未來。
【詳細】
福建在濕地保護上具有哪些特色?
福建是一個濕地資源比較豐富的省份,據2010年第二次濕地資源調查,有近海與海岸濕地、河流濕地、湖泊濕地、沼澤濕地和人工濕地5類21型,總面積87.1萬公頃,佔全省國土面積的7%。濱海、河流和人工濕地是福建省的主要濕地,特別是淺海、河口、海灣、灘涂和紅樹林是福建省重要濕地。這些構成福建濕地獨具特色,同時也使得福建省濕地保護與眾不同,以沿海港灣、河口、紅樹林等特色為主構建的沿海遷徙候鳥保護網絡,成為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徙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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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濕地利用和保護的矛盾日益凸顯,如何看待這一態勢?
由於福建省山多地少,人口眾多,隨著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土地資源需求不斷增長,向濕地要地的趨勢依然旺盛,濕地面積面臨繼續減少的命運。由於濕地具有極其重要的生態社會服務功能,隨著濕地資源快速消失,必將對今后福建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造成嚴重的制約,並影響到福建省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和美麗福建的建設。必須盡快採取必要行動,提高對保護濕地資源的認識,正確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強化對濕地資源的保護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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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地保護立法進展如何?它對福建濕地保護有哪些積極意義?
濕地保護體制機制性障礙依然嚴重,全國已有21個省出台加強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特別是廣東、江西、浙江等我省周邊省份均出台了濕地保護地方法規,而我省尚未有專門的濕地保護法規條例,不利於濕地的依法保護。為推動我省濕地保護工作,在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的關注和呼吁下,我省濕地保護立法工作積極推進。2014年9月省政府通過《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草案)》並提請省人大審議。2015年9月省人大進行了第一次審議,現正在籌備二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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