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級財政累計下達24.9億元用於疫情防控

2020年02月11日08:50  來源:東南網
 
原標題:福建省各級財政累計下達24.9億元用於疫情防控

記者從福建省財政廳獲悉,截至2月9日,全省各級財政累計下達24.9億元用於疫情防控。

據介紹,在福建省啟動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第一時間,省財政廳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財政保障機制,成立工作領導小組,靠前指揮,充分發揮財政政策、資金保障作用,快速反應,全面發力,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財政保障。

全力保障防控資金供給

針對疫情發生后最急迫的醫療救助問題,省財政廳協同有關部門及時出台一系列醫療救助保障政策,確保居民不因擔心費用問題而不敢就診,確保各地不因資金問題而影響醫療救治和疫情防控。一是明確對確診患者實施綜合保障。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支付后,個人負擔由中央和省級財政給予補助。二是保障疑似患者醫療費用。其醫療費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支付后,個人負擔由就醫地制定政策給予綜合保障,省級財政予以補助。三是動態調整醫保報銷范圍。疑似患者使用衛健部門制定的診療方案中的藥品和治療項目,臨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確診患者不設個人先行自付比例。

省級財政及時安排16億元專項資金,對疫情防控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進行保障,特別是向疫情較重地區、疫情防控一線、財力困難地區傾斜。截至2月9日,全省各級財政累計下達24.9億元用於疫情防控。一是落實醫療衛生機構急需設備和試劑經費。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護、診斷、治療專用設備以及快速診斷試劑採購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安排,省級財政予以補助。二是支持基層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省級財政下達5億元基層疫情防控補助專項資金,用於補助街道(鄉鎮)及社區(村)基層單位購置急需的各類疫情防控物資,並對參與疫情防控一線的非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工作補助。三是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新增貸款給予貼息。對列入全國重要醫用物資和生活物資骨干企業名單的,在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省級財政按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對我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省級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記性貼息。四是鼓勵生產和配送企業加強藥品配備。凡在2020年1月24日至疫情結束期間採購的清單內治療防控藥品,疫情結束后存量無法通過日常銷售進行消化的部分,經審核后由同級財政安排專項給予一定經費補助。

有效制定勞動保障政策、實施系列便利措施

有效制定勞動保障政策。落實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二是明確醫護及相關人員工傷保險政策。對在防控救治工作中因履職感染死亡的,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由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准支付。三是提供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對春節期間符合條件的為防控疫情提供緊缺急需物資保障的生產企業、保障民生的商貿配送企業提供一次性穩就業獎補。

推動實施系列便利措施。落實疫情防控採購便利化政策。規定,省內各級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防控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應以滿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首要目標,可不執行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由採購單位直接組織實施採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對進口相關防疫物資給予免征進口關稅政策。明確我省組織進口疫情防控物資企業的第一批名單,對包括福州輕工進出口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進口的口罩、醫用手套、防護服、隔離衣、消毒液等9種防疫物資免征進口關稅﹔開通國庫集中支付“綠色通道”。鼓勵支付單位採取財政授權支付自助櫃面系統等渠道辦理業務。簡化疫情防控進口物資購買外匯資金支付手續,支付單位可直接通過財政授權支付零余額賬戶向同戶名外匯專戶劃轉資金。

健全制度,強化監管,確保資金用在“刀刃上”。及時制定疫情防控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加強對資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監管,規范資金審批程序,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二是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包括資金使用明細賬和各項物資入庫登記、領用發放及使用管理等制度,強調嚴禁使用財政補助資金超標准裝修改造或購置與疫情防控工作無關的設備、器材等。三是明確各地各部門監督職責。要求各市縣區財政和衛健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資金撥付、監督及績效管理工作。專項資金執行,專項資金執行期間,省衛健委對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跟蹤監督和績效評價。(記者 林先昌)

(責編:吳舟、陳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