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印發《關於做好恢復正常交通運輸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暢通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24日08:19  來源:福建日報
 

22日,經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福建省印發《關於做好恢復正常交通運輸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暢通工作的通知》,要求除了省界查驗以及疫情中風險地區中較多病例的鄉鎮因分區域差異化防控需要外,恢復封閉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依法依規取消全省高速公路、國省干線、農村公路設置的查驗站點,取消不合理的車輛和人員勸返措施。

疫情中風險地區中較多病例的鄉鎮,確需封閉高速公路出入口,或者在高速公路、國省干線、農村公路設置查驗站點的,要報省政府批准。經批准保留的查驗站要確保車輛、人員順利通行。省界查驗站要通過增派人員、增設通道、設置貨車專用車道、改進程序等措施,提高檢疫效率,確保交通暢通。

各地要不斷加密發車班次,切實滿足人民群眾出行要求。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和市際、縣際客運班線以及農村客運、水路客運,於2月25日前全面恢復正常經營。有序恢復省際客運班線和省際旅游包車運營。

各地要做好農民工返崗復工“點對點”服務保障工作,保障省外務工人員安全有序返崗復工。人社部門牽頭摸清底數、集中安排,衛健部門做好健康檢測,交通運輸部門組織運力保障,公安部門加強交通秩序管理。

各地要嚴格落實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確保“三不一優先”,有條件的地方開通高速公路收費站專用通道、城市道路專用線路,保障車輛無障礙通行。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確保“米袋子”“菜籃子”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正常流通,及時進場入村。

各地要實現貨物運輸零阻礙,對貨運車輛不得以無通行証件等理由限行或勸返,保障貨物運輸“前后一公裡”的正常通行,切實解決“出不了村、進不了城”的問題。要優化城市貨車通行管理,適當放寬貨車進城條件。特別是保障復工復產的物流車輛,要減少限行區域、縮短限行時間、延長進城期限。各地公安機關要開通應急運輸保障24小時服務電話,及時解決貨車駕駛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記者 吳宏雄 通訊員 陳昌和)

(責編:吳舟、陳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