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政府批准,省財政廳近日向各地下達中央第二批疫情防控補助資金1億元,用於疫情防控所需物資和試劑購置、定點救治醫院補助和醫療衛生機構援鄂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
在具體的資金安排上,鑒於目前全省疫情防控資金實際支出以設備和醫用物資購置為主,且隨著供應能力提高,相關支出進度將進一步加快,因此本次資金安排以醫用物資和試劑購置為主,總額達8000萬元。定點救治醫院補助和醫療衛生機構援鄂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合計2000萬元。
此前,中央下達福建省的第一批疫情防控補助資金1億元,已經及時撥付各地。(記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