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2020年03月06日08:38  來源:福建日報
 

5日,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出台福建省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實施意見。根據實施意見,福建省預計可減輕企業繳費負擔32億元。

實施意見明確2020年2月至6月參加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合並實施的生育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的企業單位繳費費率降至4.35%﹔其余統籌地區,2019年底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大於6個月的,企業繳納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可降至不低於4.35%。對因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可向當地醫保部門(廈門市向當地稅務部門)申請緩繳,緩繳期限不超過疫情解除后3個月。階段性減征和緩繳期間不影響參保職工醫保待遇。(記者 儲白珊)

(責編:吳舟、陳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