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廈門城鎮地區禁售活禽 島內7個違規經營點被查

2020年07月15日10:50  來源:廈門網
 

14日上午,全市活禽集中屠宰和規范交易工作聯合執法小組通過廈門市場監管領域綜合執法平台,組織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執法局、市市政園林局等部門開展首次聯合執法行動,對島內農貿市場及其周邊是否存在違規飼養、宰殺、銷售活禽等現象進行突擊檢查。

按照《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行活禽集中屠宰和規范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廈府辦〔2020〕55號)要求,自本月起,廈門全市城鎮地區不允許再銷售和宰殺活禽。

昨日清晨5時許,一組聯合執法人員首先來到鳳嶼路448-23-102號,一家挂有“龍海(農嘉)原生態放養家禽店”的店鋪。現場異味扑鼻,入口處的洗手池和店內地上的水盆裡,都堆放著剛宰殺好的雞鴨,店內的一個四層鐵籠子裡還關有二三十隻未經檢疫的雞、鴨等活禽。經現場調查,該店辦有《營業執照》,其所售活禽主要從龍海運進,但都無法提供檢驗檢疫証明。

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現場告知經營者,廈門城區已禁止銷售、宰殺活禽。按照此次聯合執法工作方案的分工,現場未經檢驗檢疫的活禽將交由農業農村部門依據《動物防疫法》進行沒收及后續處理。

昨日上午的行動中,聯合執法行動分兩組,共計查處了思明、湖裡兩區的7個活禽經營點,其中5個為固定店面,2個為流動攤販。行動現場查扣無法提供檢疫合格証明的雞、鴨、鴿子等活禽共計178隻,並將全部活禽移送至專門處置機構后續處理。

據悉,針對活禽集中屠宰和規范交易的聯合執法行動將持續至今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市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城市執法局、市政園林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等部門將不定期對全市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單位、集中屠宰點、沿街佔道市場,以及入廈交通要道、進島通道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查處屠宰、經營、運輸未附有檢疫証明活禽的違法行為,嚴查違規銷售活禽和採購、銷售、加工不合格禽類產品的違法行為,依法取締經營活禽的流動商販﹔同時,相關部門也將綜合運用宣傳教育、勸導、責令停止經營、責令下架、依法查扣沒收、立案查處等行政手段,規范活禽交易及屠宰秩序,加速推進實現全市城鎮地區活禽集中屠宰和“白條上市”的目標。

【提醒】

市民可舉報非法活禽交易

本月起,廈門市島內思明、湖裡兩區范圍和島外四區的城鎮地區范圍,禁止活禽(包括雞、鴨、鵝、鵪鶉、肉鴿等家禽及相關部門批准可馴養的活禽)交易,實行集中屠宰,推行“白條上市”。禽類將統一集中到本市定點屠宰場(廠)——夏商銀谷禽類批發市場屠宰。入市銷售的禽類產品,還應隨附檢疫合格証明。

依據《動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屠宰、經營、運輸的動物未附有檢疫証明,經營和運輸的動物產品未附有檢疫証明、檢疫標志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改正,處同類檢疫合格動物、動物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罰款﹔對貨主以外的承運人處運輸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市民如發現非法交易、屠宰家禽、銷售不合格家禽產品的行為,可撥打12315、12316和12319熱線電話進行舉報。(廈門日報記者陳泥 通訊員 張華偉 黃朴醇)

(責編:吳舟、陳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