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提交一審

2020年12月01日07:47  來源:東南網
 
原標題:《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提交一審

11月30日,《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一審。此次提交的《條例(草案)》是對2012年開始施行的《福建省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的全面修訂,擴大其保護范圍,並更名為《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條例》。

由於水污染防治是系統工程,需從減少水污染排放物、增加水環境容量兩手發力,統籌左右岸、上下游、陸上水上、地表地下、河流海洋、水生態水資源、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建立聯動機制,共同推進水污染防治。為此,《條例(草案)》一是明確部門間的聯動推進機制,省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會同有關部門,採取約談、區域限批、考核評價等方式,督促地方政府落實水污染防治工作。二是確定跨界流域的聯防治污機制,要求省、設區的市政府推行統一規劃、統一標准、統一環評、統一監測、統一執法的跨界流域聯防治污機制,協調處理跨界水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建立船舶水上污染防治執法聯動機制,對船舶污染物實行由船到岸的全程監管。

為嚴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強化排污管理,《條例(草案)》一是制定水環境限期達標規劃和水環境持續改善計劃﹔二是嚴格排放標准,實施總量控制,國家和本省規定的重點行業、主要流域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涵養區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實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減量置換制度﹔三是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四是加強排污口設置管理。

省人大常委會環城工委在對《條例(草案)》初步審查的報告中還建議,增加重點排污單位環境自動監測、污泥處置和黑臭水體治理、流域生態保障、地下水環境管理、飲用水源地保護以及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改革制度創新的相關條款。(記者 鄭昭)

(責編:吳舟、陳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