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四部門聯合出台措施 保障“兩節”期間工業生產穩定運行

2021年01月12日07:58  來源:福建日報
 

   近日,省工信廳、發改委、財政廳、人社廳四部門聯合出台措施,保障2021年“兩節”期間工業生產穩定運行,促進一季度實現良好開局,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

  在鼓勵企業增產增效方面,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2021年一季度工業總產值不低於5000萬元(其中三明、南平、龍岩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不低於3000萬元)且較2019年一季度增長10%及以上的規上制造業企業,按企業一季度用電量較2019年一季度增量部分給予每千瓦時0.05元獎勵﹔對符合獎勵條件的2020年度省級工業高成長企業、至2021年3月底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標准為每千瓦時0.1元,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新投產納統企業獎勵標准為每千瓦時0.02元。同時,政策提出,對已進入電力市場的工業用電大戶實施短周期電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為2021年2月1日—2月28日,鼓勵企業春節期間連續生產。

  在保障企業用工需求方面,對經認定,積極採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春節當月保持連續生產的重點企業給予一次性穩定就業獎補。對為轄區企業引進勞動力的各類社會機構、個人給予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組織“春風行動”等系列招聘活動,加大失業保險援企穩崗力度,支持企業開展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符合條件的提供職業培訓補貼。

  著眼於加大力度促項目擴投資,各地各部門要積極調度“兩節”期間重點項目建設,加強協調服務,強化項目建設要素保障,做好在崗職工生產生活保障和慰問工作,優化施工組織,加快重點項目實施,積極擴大有效投資。對提前到春節前開工的項目業主和春節期間不停工建設單位,各地可從獲得的省級前期工作經費獎勵金額中以專項補助形式予以支持。對一季度工業投資、技改投資增速居前三名的設區市給予獎勵。

  在支持企業開拓市場方面,要抓住“兩節”消費旺季,開展各具特色的產品推介、展覽展銷、互採互購、供需對接等“手拉手”活動﹔持續開展“全閩樂購”促消費行動,推動供需互動,產銷並進﹔對各地工信部門牽頭舉辦的線上線下促銷活動,原則上按當地財政補助資金的50%給予補助。

  在強化服務促進春節招商和節后復工方面,要抓住閩籍異地企業家回鄉過節的時機,組織走訪對接,開展招商推介﹔對一季度簽約民企制造業合同項目投資額居前三位的設區市給予獎勵﹔幫助企業提前做好原材料採購、資金籌措、設備維護等工作,組織開展節日期間堅持生產企業走訪慰問活動﹔加強企業節后復工情況跟蹤、督促服務工作,積極協調企業復工過程存在的困難問題,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穩定等。(記者 林侃)

(責編:吳舟、陳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