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議案建議及辦理進展

2021年01月22日08:10  來源:福建日報
 

代表調研鄉村振興工作。謝丁輝 攝

代表們征求群眾對水系治理和美麗鄉村建設的意見建議。(圖片由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提供)

編者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為“十四五”良好開局打下基礎的關鍵之年。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以來,福建省代表議案工作緊緊圍繞“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的要求,在議案的提出和辦理上下功夫。福建省人大代表緊緊圍繞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認真聽取群眾意見,提出的建議聚焦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關注社會民生熱點難點問題,依法提出議案23件、建議860件。

2020年初,省人大常委會圍繞代表建議辦理“既要重結果,也要重過程”的要求,組織開展了“2020年省人大代表建議辦理質量提升年”活動。各承辦單位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實際工作中,以高度的責任感抓好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認真研究代表提出的問題和建議,深入傾聽社會和人民群眾呼聲,把議案建議辦理作為落實工作的重要抓手,重點圍繞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廣泛深入聽取代表合理建議,切實轉化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更好適應改革發展需要和回應群眾期盼。

經過各方的共同努力,一年來,代表議案所提立法項目已列入常委會2020年立法計劃的8件,其中有2件已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建議列入常委會2021年立法計劃和本屆常委會立法規劃的3件﹔代表建議所提問題答復已經解決或列入規劃逐步解決1971件次,佔94.26%,較去年提高了2.2個百分點,以高質量辦理代表議案建議,助推新福建全方位高質量發展超越。

增強實效性,修訂法規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背景】2017年1月22日,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於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妥善解決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問題、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文明和諧起到了積極的作用。2018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進行了修改,此次修改著眼於深化養老服務“放管服”改革,推進養老服務發展,刪除了設立養老機構應當符合相關條件的條款,並將向民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修改為辦理登記。福建省條例中涉及養老機構許可和管理內容的相應條款亟待修改。同時,條例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操作性不夠強、效果不夠明顯的條款,因此有必要對條例進行修訂。

【議案】鄒荔生等10位代表聯名提出“關於修改《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的議案”,建議對2017年頒布實施的《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涉及養老機構許可和管理內容的相關條款進行修改,同時增加老年人詐騙防范、勞動權益保障等內容條款,以便提高法規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進展】省人大常委會於2019年9月至10月對福建省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情況開展專題調研,提出了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需要順應上位法修改和老齡事業發展的新形勢作出必要修改的建議意見。在此基礎上,根據代表提出的議案,去年以來,省人大社會委提前介入、主動聯系省民政廳、省司法廳,及時跟蹤掌握條例修改的工作進度,目前已列入2021年立法修訂項目。

提高醫療衛生水平,助力疫情防控攻關

【背景】根據2016年世貿組織全球疾病負擔數據顯示,感染性疾病已經超過腫瘤和腦卒中成為造成全球死亡人數最多的疾病因素。臨床不明原因病原診斷困難是感染性疾病死亡率高、持續上升的原因之一。傳統的病原培養和分子診斷手段檢測周期長,不能快速、有效地對病原進行鑒定,不僅給我國臨床醫生造成診斷難題,也給患者帶來極大的經濟負擔。通過二代基因方法,進行血流感染和中樞神經系統感染診斷,陽性率可以提高3~4倍,並且報告時間最快可達24小時,對比傳統的培養診斷具有顯著的優勢。疫情前期,福建省患者隻能將樣本寄出,在外省的基因公司進行檢測,無法滿足臨床對於危重症患者診斷時間的要求。

【建議】李國平等4位代表提出《關於建立福建省不明原因重症感染診斷創新實驗室的建議》,建議借助福建省高校及其附屬醫院和省內具有二代基因測序病原感染檢測能力的醫療機構等良好的醫學資源,成立福建省不明原因重症感染診斷創新實驗室,立足於解決福建省危重症感染的問題,造福百姓民生。

【進展】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后,福建省高度重視,迅速採取有力措施,部署開展疫情防控和重點科研攻關,成立由15位專家組成的科研攻關專家咨詢組,建立省市縣三級科技系統統籌協調制度,第一時間啟動實施疫情防控應急科研攻關“1+N”計劃,立項支持1個新冠病毒疫苗研發科技重大專項和12個應急科研攻關引導性項目。加速研發疫苗檢測試劑,廈門大學“新型冠狀病毒候選疫苗及質量控制方法研究”項目研發的減毒載體疫苗株列入國家應急專項項目,為全國疫苗應急研發5條技術路線之一。該團隊聯合研發的新冠病毒抗體檢測試劑盒獲准上市,已向韓國、捷克、瑞典等36個國家和地區供應檢測試劑。

強化政策引導,加快推進制造業創新驅動發展

【背景】制造業是國民經濟的主體,面對日益復雜的國際國內形勢和市場環境,為更好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傳統制造業的轉型升級不應隻滿足於產能調整、技術改進等較基礎領域,更應當著眼長遠,對標世界先進技術前沿,向“工業智能”方向縱深發展。

【建議】林建肯代表提出《關於推動傳統工業制造業企業轉型升級向縱深發展的建議》,建議進一步推進“兩化融合”工作,推動產業升級優化,提高行業效率、效益。推進“上雲上平台”工作,促進企業深度融入產業鏈條,實現企業轉型升級。推進企業“智能制造”項目建設,促進“產學研”良性循環。

【進展】福建省高度重視制造業轉型升級工作,採取有力措施,深化兩化融合,大力實施智能制造,推進企業上雲上平台,不斷推動制造業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出台《福建省實施〈中國制造2025〉行動計劃》《關於加快發展智能制造九條措施的通知》《關於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實施意見》《新一輪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龍頭企業改造升級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政策,對深化兩化融合作出具體部署,對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企業,省級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目前通過貫標評定企業數2060家,居全國第2位。實施兩化融合重點項目,建立兩化融合項目庫,2020年省級兩化融合重點項目585項,總投資739億元。二是制定《福建省加快推動企業“上雲上平台”行動計劃(2018—2020)》及實施方案,採取“企業出一點、服務商讓一點、財政貼一點”方式,從上雲工業企業和雲服務商兩端支持企業上雲用雲,省級財政共安排231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企業上雲。2020年全省企業上雲數超過4.3萬家。加強對接交流,建立工業互聯網資源庫,舉辦全省工業互聯網推進暨企業上雲對接會、工業互聯網自主發展之路論壇、工信講壇、企業上雲培訓等活動,進一步提升企業對工業互聯網的認識。組織推薦工信部企業上雲典型案例,實施工業互聯網“十百千萬”工程,評選培育9個工業互聯網示范平台、34家應用標杆企業和10個APP典型應用案例,形成一批有影響力、帶動力的上雲標杆。三是開展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全省列入工信部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15個,國家智能制造綜合標准化與新模式應用專項23個,認定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169家,省級智能制造樣板工廠(車間)23家,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基地5個,在機械、電子、冶金、紡織等重點行業實施“機器換工”6萬多台套。出台《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和扶持實施細則》,對屬於國內首台(套)和省內首台(套)的分別予以一定補助,共認定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和智能制造裝備共180台(套),價值超百億元。

補短板強弱項,持續推進人居環境整治提升

【背景】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當前,省內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長期滯后,經濟基礎薄弱,基礎設施歷史欠賬多,在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鞏固好人居環境整治成果,建立長效機制過程當中,保潔人員聘用、垃圾轉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等亟須投入大量資金扶持。

【建議】黃正芬代表提出的《關於加大城鄉人居環境整治經費投入的建議》,建議進一步推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資金向財力較困難的地區傾斜,促進福建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順利實施。

【進展】福建省高度重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成立了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領導小組。2019年以來,福建省建立了由農業農村部門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專項主抓、具體落實的協調推進機制,扎實推進“一革命四行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取得明顯成效。由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涉及面廣,任務重,資金需求量大。目前福建省建立健全財政投入引導、農民和集體積極投入、社會力量多方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支持各地推動福建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2020年是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的收官之年。福建省全面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緊盯三年行動目標任務,加快補短板強弱項,持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確保全面完成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目標任務,推動福建省農村人居環境持續改善。三年來,全省已新建改造鄉鎮公廁1723座、農村公廁5780座,旅游廁所1905座,完成戶廁改造43.69萬戶,建設252個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實現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鄉鎮生活垃圾轉運系統全面建成,建制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態化機制全面建立,完成既有農房(裸房)整治22萬棟,基本完成杭深、合福、向莆、贛龍復線、龍廈等沿線環境整治任務。

盤活農村土地資源,促進鄉村振興發展

【背景】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對深入推動鄉村振興戰略作出了具體部署,2020年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推動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配套制度,探索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規劃、監督制度和增值收入分配機制。

【建議】黃滿全代表提出《關於深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幾點建議》,建議全省在鄉村振興階段,統籌安排好項目,保障鄉村振興項目用地指標。針對農村實際情況,改變傳統的審批流程,簡化行政審批制度,優化農村土地盤活的流程,做到因地制宜、因簡施策,讓農村土地資源得到有效盤活。進一步加大對鄉村振興的資金投入的同時,加強對補助資金監管,確保上級專項補助資金專管專用,如實撥付到村集體組織,為鄉村振興提供有力的資金保障。

【進展】福建省高度重視鄉村振興工作,落實好《福建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科學把握福建省鄉村發展規律,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加快建設美麗、文明、善治、殷實鄉村。一是保障鄉村振興項目用地指標,根據各地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重點項目情況統籌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對鄉村重點產業用地予以傾斜。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要求各地安排不少於5%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用地。為有序推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國務院正在修訂《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自然資源部也正在研究制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待國家相關法規、政策明確后,福建省將認真貫徹落實,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讓農村土地資源得到有效盤活,充分利用農村耕地后備資源優勢,支持開展舊村復墾工作。2020年,全省實施舊村復墾項目365個,規模1.16萬畝,先行核定城鄉建設用地挂鉤指標0.84萬畝﹔簽訂指標交易合同47份,涉及指標交易面積0.38萬畝,交易資金12.18億元,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鄉村振興提供了資金支持。二是簡化行政審批制度,對於小型項目,省發改委牽頭會同省財政廳、住建廳、自然資源廳和農業農村廳制定印發了《關於簡化優化農村小型建設項目管理的若干意見(試行)》,進一步精簡農村小型建設項目審批手續,項目審批流程簡化為列入規劃(專項規劃、實施計劃、項目庫)和設計階段兩個環節。對列入規劃的農村小型建設項目,視同已批復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直接進入設計階段。同時,積極探索“審批不出鄉鎮”的辦理模式。另外,採取網上審批方式,簡化審批環節,積極優化涉農項目審批服務。三是持續加大“三農”投入力度。堅持財政優先保障,2020年省級預算支持區域優勢互補、城鄉融合發展資金273.1億元、增長13.8%。同時,多渠道籌措資金,明確2019—2022年將從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省級部門統籌整合、沿海較發達縣(市、區)對口支持、市縣兩級財政安排等渠道籌措鄉村振興試點示范資金102.32億元,重點支持鄉村振興試點村的產業發展、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補短板等方面發展建設。2018年起,將到人到戶及重點的涉農資金納入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系統,通過系統對資金分配下達進行全流程跟蹤、全過程留痕,實現責任追溯、風險預警,加強對涉農資金的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2020年2月份,省財政廳會同省委鄉村振興辦制定印發了《福建省鄉村振興試點示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專項資金遵循“統籌兼顧、保障重點、公平公開、強化監督、講求績效”的原則進行管理,加強和規范了鄉村振興試點示范專項資金管理,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2020年省級財政下達土地整理開發復墾專項資金5.6953億元(含統籌用於鄉村振興示范專項1億元)。支持各地開展補充耕地、旱地改水田提質改造、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和建設佔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等工作。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讓更多殘疾兒童得到救助

【背景】2018年福建省制定出台的《福建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辦法》規定,殘疾兒童救助年齡為0至6歲,貧困殘疾兒童救助年齡為0至14歲。康復服務補助標准為每人每年不超過1.5萬元。然而,不在福建省救助年齡范圍之內的大齡殘疾兒童治療費用高昂,通過救助幫助他們盡量做到自理自立,對於減輕家庭負擔和社會負擔,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目前,我國山東省、浙江省、貴陽市和深圳均出台相關政策,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提升康復服務補助標准。

【建議】郭清華代表提出《關於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的建議》,建議進一步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擴大到18歲,支持和幫助殘疾兒童盡可能恢復身體功能。通過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進而減輕殘疾兒童家庭負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避免更多的家庭因病返貧。

【進展】省人大常委會將該建議列入8件重點督辦建議,由社會建設委員會督辦,先后5次召開由省財政廳、衛健委、殘聯有關負責人參加的工作協調會,明確要求承辦單位要突出問題導向、結果導向,拿出切實可行的辦理方案。

為突出應保盡保、應救盡救,省人大常委會會同省財政廳、衛健委、殘聯,從法律、醫學、財政管理等多維度進行研究論証。三家承辦單位對福建省3.8萬多名0~18歲持証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情況進行逐類逐項分析,摸清底數,科學測算康復救助“全覆蓋”所需的財政支出和省級財力承擔的資金數。同時,赴福州市、周寧縣、壽寧縣等地,開展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情況調研。最終,通過調整測算口徑、提高資金效率等方式,承辦單位向省政府專題報送《關於〈福建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辦法〉提標擴面的情況報告》。2020年10月,經省政府同意,省殘聯、省財政廳、省衛健委聯合下發《關於調整福建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補助政策的通知》。根據通知,福建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將擴大到18歲,殘疾兒童救助標准從現有的每人每年1.5萬元提高到1.7萬元,貧困殘疾兒童救助標准從現有的每人每年1.8萬元提高到2萬元。兩項政策調整措施於2021年正式實施。(本組稿件由記者 鄭昭 鄭雨萱 採寫)

(責編:吳舟、陳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