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管理規范” 全面提升河湖長制工作質量

2021年02月26日16:46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據福建省河長辦消息,福建省《河湖長制工作管理規范》(DB35/T 1957-2021)經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准發布,將於5月9日起正式實施。該標准的發布,將引領全省河湖長制工作走向科學化、程序化和規范化軌道,為加快推動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和打造八閩“幸福河”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該標准堅持以科學性、客觀性、可操作性為原則,在總結福建和先進地區開展河長制規范化管理經驗和成果的基礎上,對已有法規制度文件、管理方法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梳理。主要從各級河長制的總體要求、組織體系及工作職責、基礎性工作及制度規則、資源保障及宣傳教育、實施與運行、督查考核、評價及改進等方面,規范了全省河湖長制管理行為,對有效發揮河長的領導作用、落實河長制各項工作任務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同時,將進一步解決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各行其是、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規范等現象和問題,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管理模式,提高河湖長制的工作質量和管理水平。

自全面推行河湖長制以來,福建及時出台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關於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實施意見》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在全國率先把河湖長制主要內容納入《福建省水資源條例》和《福建省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專門制定了《福建省河長制規定》,探索並形成了一整套河湖長制管理行之有效的運作模式,以更高標准、更嚴要求、更實舉措深化落實河湖長制,全力打造八閩“幸福河”,各項工作始終走在全國前列,連續四年獲得國家激勵獎勵。(任曉月 方芳)

(責編:吳舟、鐘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