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涉台檢察:為台胞台企創業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福建特色檢察展示平台——廈門台胞台企權益保護法治宣傳基地用圖文資料、視頻影像和典型案事例,展示福建涉台工作的檢察作為。廈門市檢察院供圖
近日,結合惠台措施的宣講,福建省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聯合當地台商協會,走進轄區台資企業,舉辦主題為“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權益”的專題講座。檢察官通過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提升了台胞預防違法犯罪和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福建與台灣一衣帶水,隔海相望。福建是台胞主要祖籍地、台商創新創業熱土,常年在這裡居住、生活的台胞達15萬人。據悉,福建有3個國家級台商投資區和6個國家級台灣農民創業園區,現有台資企業上萬家,這些是當地民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近年來,福建檢察機關立足職能,秉承“兩岸一家親”理念,充分發揮獨特的地域人文優勢和司法業務優勢,在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權益、增進兩岸民生福祉和提升司法交流互助質效上,傾心用力、主動作為,打造出獨具特色的涉台檢察工作品牌。
落實對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創業更安心
6月25日,人民網探訪廈門台胞台企權益保護法治宣傳基地,採訪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第十一檢察部主任王樺。人民網 陳博攝
在漳州市漳浦縣,犯罪嫌疑人王某平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引起了當地檢察機關的重視。該案系因王某平推平的土地與本地一家台企存在土地糾紛,該台企多次勸阻王某平不要擅自推平土地未果。王某平本人到案后悔罪態度較差,漳浦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及時地維護了台商的合法權益。這是福建檢察機關平等保護台胞台企合法權益的一個實例。
為順應台胞台企在福建發展的司法需求,讓台胞台企放心投資、安心經營 ,推動落實對台胞台企同等待遇,2018年6月,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率先在全國政法系統出台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權益“18條意見”,把保障台胞台企人身財產權益落實到履職各個環節。“18條意見”增強了台胞台企歸屬感、獲得感、安全感,受到台胞台企的歡迎和點贊,被寫入2019年最高檢工作報告。
6月25日,人民網探訪廈門台胞台企權益保護法治宣傳基地,採訪台灣創業青年范姜鋒。人民網 陳博攝
堅持平等化保護,福建檢察機關探索開展個性化幫扶教育,增進台胞台企對祖國大陸司法文明和法治進步的認同。福州、廈門、漳州、平潭等地推廣台灣地區犯罪嫌疑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不起訴公開聽証及宣告制度等,對情節輕微、危害較小、能夠真誠認罪悔罪的台灣地區犯罪嫌疑人,依法宣告不起訴決定或者建議法院適用緩刑。
以“平等”為基礎,優質高效的服務為台胞台企帶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在平潭綜合實驗區,針對台企提出的專利侵權等問題,檢察機關迅速加強與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溝通聯系,探索建立企業快速維權機制,全面加強台企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在三明大田縣,檢察機關結合辦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幫助台企挽回了11萬元經濟損失。在廈門湖裡區,多次發生失竊的某台資企業,根據檢察建議加強生產經管內控措施,自此再未發生一起案件。
推廣“一室一員”做法:服務更貼心
2011年7月,龍岩漳平市檢察院在台灣農民創業園成立福建省首個涉台檢察聯絡室(資料圖片)。福建省檢察院供圖
日前,福州市人民檢察院舉行首批台胞檢察聯絡員聘任大會,聘任30位台胞擔任福州市人民檢察院首批台胞檢察聯絡員。這是福州檢察機關持續深化兩岸交流合作,保障台胞依法有序參與檢察工作,推動涉台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的又一舉措。
事實上,早在2011年,福建檢察機關先后在台商投資區、台灣農民創業園、台灣青年創業基地等設立涉台檢察聯絡室或檢察服務聯絡點。2012年,廈門、漳州等地檢察機關聘任台胞為聯絡員。由此,福建涉台檢察工作邁出新步伐:台胞台企在哪裡創業發展,法律服務就延伸到哪裡。
2020年5月,平潭綜合實驗區檢察院召開台胞檢察聯絡員座談會(資料圖片)。福建省檢察院供圖
以廈門為例,幾年來,廈門檢察機關邀請台胞檢察聯絡員參加檢察開放日、羈押必要性審查、不起訴案件公開聽証、旁聽庭審等活動,聽取台胞檢察聯絡員意見,構建覆蓋全市的“室(站)——點——員”涉台檢察聯絡服務三級網絡,開辟台胞台企投訴快速反應綠色通道,率先在台灣青年大陸就業創業實訓基地設立檢察室,提供“一站式”服務。“有了‘一室一員’,台胞台企反映涉法訴求更暢通了,也感受到檢察服務更接地氣、更貼心了。”首批台胞檢察聯絡員、廈門市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負責人說。
目前,福建省檢察機關已設立涉台檢察聯絡室(站、點)50個,覆蓋全省,聘任188名台胞擔任檢察聯絡員。“一室一員”成為聯系台胞台企的“連心橋”。這一創新做法被納入2019年福建省委《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實施意見》,寫進2020年最高檢工作報告。2020年12月,最高檢在廈門召開現場會,向全國檢察機關推廣這一做法。
堅持專業化辦案:安全感更足
2019年11月,福建省召開推廣台胞檢察聯絡員機制現場會,與會人員參觀位於漳州的兩岸青年創業基地(資料圖片)。福建省檢察院供圖
謝某、許某是福州福清市某台企負責人,因企業發展所需 ,招收非法入境務工人員,案發后被移送福清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辦理過程中,正處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妥善處理案件,承辦檢察官實地走訪了企業,聽取謝某、許某對企業發展、用工管理等方面的介紹,了解企業復工復產遇到的困難。
“企業正處在復工復產的關鍵期,大家擔心因老板的事導致公司陷入困境,希望檢察機關能夠從寬處理。”企業員工向檢察官表達了訴求。經查,謝某、許某對案件事實供認不諱,但對行為定性不理解。為此,檢察官開展釋法說理后,二人自願認罪認罰。鑒於謝某、許某的行為系基於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需要,主觀惡性較小,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情節,在案件中又系從犯,可免除刑罰,福清市檢察院決定對二人不予起訴,消除了涉案台企后顧之憂。
此案辦理,在台商中引起積極反響:“檢察機關專業化辦案,在這裡投資創業,我們很放心,很有安全感。”
疫情期間,廈門檢察干警走訪涉台企業和檢察聯絡員(資料圖片)。福建省檢察院供圖
隨著閩台兩岸人員和經貿往來日益頻繁,民事經濟糾紛、刑事案件也有所增加,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審時度勢,於1994年率先成立涉台灣地區案件辦公室。此后,在台胞投資較密集的福州、廈門、漳州、泉州、平潭綜合實驗區也相繼成立涉台檢察工作機構。2019年3月,在福建省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中,涉台檢察職能得到強化,原涉台辦更名設立為第十一檢察部,這是全國檢察機關唯一將涉台檢察職能單設為專門機構的省級院。
為高效辦理涉台刑事案件,廈門設置涉台檢察室,集中管轄全市涉台一審刑事案件,實行“捕、訴、監、防”一體化辦案模式,探索建立涉台案件集中管轄制度、“定人、定時、定案”辦案責任制等。平潭對涉台案件實行歸口辦理,涉台部門統一負責涉台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法律監督、司法救助等業務,有效提升了涉台檢察工作的專業化水平。漳州、泉州、三明、寧德等地探索開展專人專組辦理涉台案件模式,有效提升涉台檢察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此外,福建檢察機關還建立重大涉台案件訴前會商機制,確保案件質量和效率﹔探索完善台灣地區被告人、服刑人員適用緩刑、減刑、假釋與暫予監外執行等工作機制,保障當事人平等享有法律規定的假釋、保外就醫等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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