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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場監管部門公布一批涉疫違法典型案例

2021年09月25日13:03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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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廈門9月25日電 (張萌)本次福建疫情發生以來,廈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查市場監管領域各類涉疫違法案件。近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涉疫違法典型案例。具體情況如下:

案例一:酒店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未佩戴口罩

9月11日,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在思明區蓮花南路一酒店餐飲場所檢查時發現,后廚人員未佩戴口罩,且在執法人員責令糾正后拒不改正。根據《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執法人員當場對該酒店作出頂格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藥店銷售“四類”藥品未實名登記

9月18日晚,執法人員在海滄區石塘一裡一藥店檢查時發現,該藥店存在藥品進銷存數據不符,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類”藥品,且未實名登記等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執法人員當即對其依法立案調查。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執法人員已將有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案例三:便利店等銷售無中文標識口罩

9月15日和16日,廈門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在湖裡區后埔社及江頭檢查時發現,一家便利店、兩家日雜店銷售的部分盒裝口罩無中文標識,涉嫌違反《廈門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3家店分別予以立案。

案例四:未遵守進口冷鏈食品防控規定等

根據廈門市冷鏈辦通報,執法人員在集美區董任西二路一食品加工企業檢查時發現,其進口的冷鏈果汁未進入廈門市設立的集中監管倉進行核酸檢測和外包裝消毒。同時,該企業還存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資質,擅自從事固體飲料、茶葉分裝活動,以及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產地等違法行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五:副食品店銷售大米等未明碼標價

9月17日,根據群眾舉報,執法人員對同安區鳳山路一副食品店進行檢查,發現其撕毀了正在銷售的大米價格標簽,該行為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9月19日,執法人員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廈門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表示,下一步,該市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圍繞疫情防控重心,持續強化執法辦案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涉疫物資的市場違法等行為,全力維護當地市場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助力打贏本輪疫情防控殲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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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舟、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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