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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城管系統開出“首違不罰”第一單

2021年10月14日09:05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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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廈門10月14日電 (余乃鎏)據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廈門市執法局”)消息,《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關於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出、施行后,該市城管系統近日開出了“首違不罰”第一單。

日前,廈門市思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筼筜中隊執法隊員進行日常市容巡查時,在轄區內湖濱北路一家果蔬店門口,發現佔道擺放物品等現象,於是上前向店家進行勸導宣傳,指出該現象未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要求,屬於輕微違法行為,初犯不予處罰,隻出具《警示告知書》,並提醒店主,拒不改正的,第二次將被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店家則在告知書上簽字表示認識到錯誤,迅速將佔道物品搬回店內,並承諾以后不再實施此類行為。

思明城管執法隊員向輕微違法行為店家開出《警示告知書》。廈門市執法局供圖

據了解,廈門市執法局9月推出的《意見》規定,根據市容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和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管理、筼筜湖區管理、物業管理以及城鄉規劃管理方面等方面法律法規,建立首次違法、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的機制,明確對不予立案處罰的,應當向當事人出具《警示告知書》。此外,針對上述方面的首違或輕微違法相關事項,廈門市執法局探索建立“免罰”清單,其中,第一批21個執法事項免罰清單日前正式出爐。

廈門市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隨著本輪疫情防控取得階段性勝利,廈門城市管理部門在執法實踐中努力為復工復產保駕護航,同時著力維護文明、有序的營商環境。其中,針對初違、輕微違法行為等,城市管理執法人員通過宣傳教育、勸導糾正、開具警示告知書等,在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的同時,將處罰與教育相結合,讓行政執法相對人感受到城市管理有尺度、執法有“溫度”,起到比口頭勸導更規范、更有約束力、柔性執法更讓人接受的良好效果。

(責編:陳楚楚、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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