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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安溪:檢警協作聚力案件提質增效

2022年05月09日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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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協作后,這個案件很快就破了,公平正義來得更快更早了!”談起在監督中辦案的成果,安溪縣檢察院檢察官蔡繼業興奮地說道。

原來,此案中的嫌疑人張某涉嫌開設賭場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立案偵查刑事拘留一個月后,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但案件偵查陷入瓶頸,一直沒有新進展。

得知這一情況后,安溪縣檢察官主動介入縣公安局,引導偵查,“經檢察官引導后,偵查人員重新梳理扣押手機等電子証物的檢查記錄,重點深挖信息流,在微信等社交軟件海量的聊天記錄中精准提取語音、報表截圖等証據,尋找串聯點以形成完整的証據鏈條。”蔡繼業告訴記者,偵查工作重新展開后,很快突破張某口供,並還原了張某組織制作、分發推廣賭博網站VIP卡的作案全流程。

辦案過程中,檢察官還發現張某購買多張他人戶名的銀行卡用於非法用途,便繼續引導偵查人員將偵查方向由一罪轉為兩罪。面對收集到案的確鑿証據,張某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進展緩慢的案件,在檢察院和公安局其力協作下,三個月就偵結移送審查起訴。

這是派駐檢察官工作室的日常工作縮影。蔡繼業說,在安溪檢察院與安溪公安局在多年的溝通協調中,他們深刻認識到公安機關內部監督與檢察監督是相輔相成的,經過幾年的摸索,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有效的經驗做法,已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6年,安溪檢察院與安溪公安局為規范偵查活動,加強檢、警協作配合,構建“大控方”格局,由安溪檢察院向安溪公安局派出檢察官,設立檢察官工作室﹔2020年8月,安溪檢察院進一步加強駐局檢察官工作組力量,指派專職檢察官辦案組四人常駐縣公安局﹔2022年2月,安溪檢察院以《關於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的出台為契機,牽頭安溪縣公安局設立了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共同加強對偵查活動的監督、協作、配合。

據了解,自安溪縣派駐檢察官工作室成立以來,聚焦於治安執法、未羈押未起訴、久偵不決等重點案件,堅持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牽頭與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形成合力,共同加強對該類案件的監督,及對該類案件的處理提供檢察意見、建議,努力尋求防止以罰代刑、清零“挂案”的有效途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們院根據長年累月的工作,逐步總結駐局工作經驗、做法,提煉出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的可行性工作模式。”副檢察長謝明智說,面對近年來犯罪手段翻新快、証據標准把握難、法律適用爭沙議多等司法難題,安溪檢察院院駐局組擔負著爭議問題收集、初步分析、牽頭協調等各方面的任務,有力協調縣檢察院職能部門與縣公安局偵查部門的偵查協作配合。

打破部門壁壘,監督更有力,辦案質效更明顯,是安溪檢警協作機制的一大亮點。安溪公安局主動向安溪檢察院通報執法辦案信息,接受檢察監督。安溪檢察院也定期向安溪公安局通報檢察辦案數據及法律監督情況,提出整改建議。“這樣就能實現了數據雙向交換、共享,共同推動偵查活動違法行為規范化整改,有效提高了偵查活動規范化水平。”

“我們還同步建立了案件信息雙向通報、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會商、未羈押案件催辦監督、刑事案件偵查活動監督等四項具體工作機制。”謝明智介紹,安溪檢察院和安溪公安局形成了“一體雙軌四驅”的協作配合新模式,有效化解公檢雙方在“大控方”格局下“制約性”與“協作性”沖突,充分貫徹落實雙贏多贏共贏理念,實現執法辦案提質增效。

據了解,2020年8月以來,安溪檢警雙方互相推送信息22次,檢察機關對重點案件巡查1000余件次,建議公安機關解除強制措施42人、立案偵查27件、移送起訴8件,協同督促落實檢察監督意見11件,檢警辦案呈現雙贏多贏共贏局面。

來源:安溪縣公安局

(責編:江葦杭、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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