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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4部門加大抗疫紓困力度  支持台灣建筑師參與鄉建鄉創項目

2022年06月09日17:11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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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大抗疫紓困力度,增強惠台政策落地效果,進一步深化閩台鄉建鄉創融合發展,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4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關於深化閩台鄉建鄉創融合發展若干措施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支持在閩工作的台灣建筑師團隊靈活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鄉建鄉創陪護式服務。

2021年3月,《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4部門關於深化閩台鄉建鄉創融合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后,吸引了大量的台灣建筑師(含文創)團隊(以下簡稱台灣團隊)來閩參與鄉建鄉創陪護式服務。但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多發、散發,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給台灣團隊承接項目、駐村提供陪護式服務等帶來較大影響。

據悉,閩台鄉建鄉創合作項目原本要求台灣團隊每月不少於10天或每年累計不少於100天的指導服務,因疫情影響,台灣團隊客觀上難以全程實施駐村陪護式服務的,委托單位與台灣團隊可友好協商,根據疫情情況和防控要求適當做出調整。對此,《補充通知》提出,支持台灣團隊靈活通過電話、微信、視頻連線等線上方式開展服務指導,允許將線上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總時長的50%)計入陪護式服務總時長。對於已簽約的閩台鄉建鄉創合作項目,台灣團隊在實際開展陪護式服務超過1個月后(含線上線下服務方式),即可按程序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補助。

《補充通知》鼓勵縣鄉村持續委托台灣團隊開展駐村陪護式服務,支持已享受一次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的閩台鄉建鄉創合作項目,在台灣團隊完成合同約定服務內容並取得明顯成效前提下,可根據實際需求在合同屆滿后繼續委托台灣團隊開展1年以上深化服務,並按規定程序再申報一次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相關部門將加強省級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及時撥付資金,及時進行項目驗收,任何單位不得截留、擠佔和挪用,確保資金專項用於閩台鄉建鄉創合作項目。

《補充通知》還提出,閩台鄉建鄉創合作合同金額100萬元以下的政府購買項目,政策允許採取競爭性磋商等合適方式選定供應商,各地不得隨意限制採購人依法選擇採購方式,也不得隨意否認採購結果或擅自變更、中止、終止採購合同。縣鄉村各級部門應加強履約意識,嚴禁隨意更改服務內容、變更設計方案、要求台胞墊資、擅自延長服務周期、拖延款項等,持續營造有利於閩台鄉建鄉創合作,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的良好環境。

(責編:江葦杭、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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