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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2年城鄉建設品質提升部分正向激勵獎勵資金下達  共計1.8億元

2022年07月04日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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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福建省財政廳發布《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下達2022年城鄉建設品質提升部分正向激勵獎勵資金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福建省政府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中“加快財政資金支出進度”的要求,根據《福建省城鄉建設品質提升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及《福建省城鄉建設品質提升正向激勵措施實施辦法(試行)》要求,福建省城市建設品質提升辦會同省農村建設品質提升辦組織各設區市(含平潭,不含廈門)推薦9個綜合績效最優的縣(市、區,平潭為片區),經確認作為2022年度省城鄉建設品質提升綜合績效優異縣(市、區)。根據福建省住建廳、省財政廳印發《2022年度福建省城鄉建設品質提升正向激勵獎勵標准》,省財政廳會同省住建廳下達2022年度城鄉建設品質提升綜合績效優異縣(市、區)的正向激勵獎勵資金,每個縣(市、區)獎勵2000萬元,共計1.8億元。

2022年城鄉建設品質提升  正向激勵資金下達

正向激勵資金由各縣(市、區)統籌用於本地區城鄉建設品質提升相關項目支出,涉及漳州、龍岩的正向激勵資金優先安排用於九龍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項目。各地應加快省級獎勵資金支出進度,加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切實落實“兩穩一保一防”目標。各地應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績效跟蹤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圖文由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供)

(責編:江葦杭、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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