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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檢察:助力海洋碳匯  守護藍色生態

2022年11月28日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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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晚,福州海警局連江工作站執法人員開展海上執法行動時發現一艘運輸船形跡可疑,遂攔截該船並登船檢查。經檢查,該船無法提供海砂相關合法手續,卻運載7258噸海砂,涉嫌非法採砂。執法人員當場將海砂查扣,並將12名船員控制。立案偵查后,執法人員前往浙江,將該船實際經營人林某義抓捕歸案。

執法人員在現場。長樂區檢察院供圖

執法人員在現場。連江縣檢察院供圖

立案后,福州海警局連江工作站第一時間與連江縣人民檢察院聯系,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共同商討偵查取証、疑難問題認定和法律適用問題。經查明,從2021年2月開始,犯罪嫌疑人林某義多次指使船員駕駛散貨運輸船,到閩江口附近海域接駁他人非法盜採的海砂,運輸到江浙一帶銷售牟利。

林某義伙同他人盜採海砂的行為,不僅造成國家礦產資源損失,還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查清了犯罪事實,犯罪分子也將得到依法懲處,但這起盜採海砂案件發生在閩江口附近海域,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原地修復比較難,隻能以其他替代性方式開展生態修復。

什麼是替代性方式呢?隨著環保知識的普及,“碳達峰”、“碳中和”概念已經逐步深入民心。對於被破壞的森林生態,可以採用補植復綠,或者購買碳匯的方式修復。所謂的碳匯,就是通過各種措施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抵消人類活動的碳排放量、減緩氣候變暖的過程、活動或者機制。那麼對於受損害的海洋生態,是否也可以通過購買海洋碳匯的途徑修復呢?

因地制宜,檢察官提出以海洋漁業碳匯方式修復受損生態環境。

因地制宜,連江縣檢察院檢察官思考以海洋漁業碳匯方式修復受損生態環境。連江縣檢察院供圖

連江是海洋大縣,辦案檢察官思考是否可以因地制宜採取?一方面可以增加當地漁業、養殖業的“綠色收入”,助力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另一方面也有力促進海洋碳匯的市場化交易進程。

漁業碳匯,屬於海洋碳匯的一種,就是通過海洋漁業、養殖業的生產活動,促進水生生物吸收水體中的二氧化碳,從而降低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

這個想法當然很好,可是檢察官們隨即遇到幾個大問題:這種司法實踐,全國都沒有先例,而且海洋漁業碳匯到底該怎麼操作?解決交易渠道在哪裡?交易量怎麼評估?

連江縣人民檢察院了解到,今年1月1日,連江縣通過交易平台,完成了15000噸海水養殖漁業海洋碳匯交易項目,成為全國首宗海洋漁業碳匯交易。

全國首宗海洋漁業碳匯交易發布會(資料圖)。連江縣檢察院供圖

全國首宗海洋漁業碳匯交易發布會(資料圖)。連江縣檢察院供圖

受此啟發,檢察官計劃在這起案件中引入平台交易模式,並積極尋找碳交易賣家。經過多方努力,連江縣人民檢察院聯系上了福建億達食品有限公司。億達公司是福建省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是全國首家獲得海洋漁業碳匯交易資質的企業。億達公司在連江海域開發海帶養殖3000多畝,碳匯漁業養殖基地建設起步比較早。加入海洋漁業碳匯交易行列后,不僅降低海洋中的二氧化碳,改善海洋生態環境,還能帶來額外收入。

有了交易平台和賣方,案件辦理和機制創新得以推進。經過檢察官釋法說理,林某義認識到盜採海砂行為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危害,認罪認罰並自願承擔生態修復責任。經過第三方評估,很快確定了交易規模。林某義出資10萬元,通過福建海峽資源環境交易中心,向億達公司認購7000噸海洋碳匯。

2022年5月27日,連江縣人民法院採納連江縣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以認罪認罰程序審結該案,以非法採礦罪判處林某義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7萬元,責令退出違法所得95.5萬元。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至兩年不等刑期。全國首例適用認購海洋碳匯進行替代性海洋生態環境修復的司法案件由此誕生。

案件成功辦結,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認可。

全國人大代表、宏東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蘭平勇表示,立足連江漁業資源優勢,探索連江“雙碳”發展司法實現路徑,辦結全國檢察機關首例適用認購海洋碳匯進行替代性修復的刑事案件,不僅為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也是司法護航連江海洋經濟發展的又一扎實舉措。

連江縣人民檢察院沒有停下腳步,進一步探索及時總結案件辦理經驗,打造“生態司法+藍碳修復”的常態化機制,在近期辦理的系列非法採礦案中,已有4名被告人自願出資30萬元認購海洋碳匯2萬噸,開展替代性海洋生態修復,實現了“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會效果。

連江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冰說:“目前,我們已經與縣法院、連江海洋碳匯交易服務平台簽訂《生態司法保護共建協議》,我們將持續完善三方協同溝通機制,爭取設立生態司法海洋碳匯專用賬戶,及時研討碳匯交易落實、固碳修復成效等情況,為連江縣爭創國家級碳匯交易試點示范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保護海洋生態,服務發展大局,並不隻有海洋碳匯這一創新探索。在依法打擊生態刑事犯罪的同時,連江縣人民檢察院通過多種方式保護生態環境方面。

連江縣擁有238公裡的綿長海岸線,3112平方公裡的廣闊海域面積,水產品總量位居全國第二、全省第一。當前,連江縣正加快海洋強縣建設,全力打造“海上福州”橋頭堡。在這一發展過程中,連江縣人民檢察院護航藍色經濟,助力打響“海上福州”國際品牌,為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筑牢司法屏障。

為了讓山更青、水更綠、天更藍,福建省檢察機關在全國首創“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三位一體”生態檢察模式,被納入《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寫入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並在全國推廣。五年來,福建檢察機關共立案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6160件,佔公益訴訟立案總數的52%,辦理訴前程序案件5497件,提起公益訴訟672件,督促恢復被損毀的耕地、林地、濕地、草甸約1.7萬畝,法院判決支持生態損害賠償金1.3億元,有效推進了生態文明建設,守護了福建的綠水青山,為“百姓富、生態美”繪就了一幅更加綠色的新發展圖景。(黃星 吳少鋒 高澤群)

(責編:江葦杭、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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