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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檢察:小案精辦傳遞司法溫情

2023年01月30日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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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檢察官幫助我們解決糾紛、化解矛盾,我們同時向被害者表示歉意。”

“感謝檢察官為化解我們之間的糾紛所作出的努力,收到賠償款后,我們家的生活壓力也減輕了很多。”

一起聽証會讓兩個家庭化解了矛盾,這是近年來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檢察院(下稱馬尾區檢察院)積極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大力踐行“善良司法”理念,加強訴源治理,修復社會關系,用心用情辦好小案件、守護大民生的一個縮影。

2022年7月7日晚19時許,張某駕駛小型汽車,在福州市馬尾區儒江東路與騎電動自行車的李某發生刮碰,造成兩車受損、李某受傷的交通事故。經交警大隊認定,張某負本次事故全部責任,李某不負本次事故責任。事故發生后,張某將隨身攜帶的1000元作為賠償。因肇事車輛未依法購買交強險,致使李某無法獲得保險賠付,雙方在醫療、誤工、營養等方面賠償金額又無法達成統一,矛盾愈發尖銳。李某向馬尾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幫助,區檢察院在獲得線索后,依法開展支持起訴工作。

馬尾區檢察院受理案件后,經承辦檢察官初步審查,本案雖小金額少,但涉及人身傷害且雙方家庭條件均較為困難,處理不好可能激化雙方矛盾。

張某為外地來榕務工人員,目前尚未找到穩定工作,僅依靠打零工為生,生活條件十分拮據。在溝通過程中張某表達了積極的賠償意願,但因無法一次性將賠償金籌措到位,多次聯系李某協商分期支付賠償金而被李某拒絕。

李某丈夫早年身體損傷,無法從事重體力勞動,生活重擔全壓在李某一人身上。在事故發生后,李某因誤工、治療損傷、維修電動車等已花去不少費用,生活壓力陡增。同時因為張某遲遲未能支付賠償,李某表示了較為強烈的訴訟意見,希望通過訴訟程序拿到相應的賠償。

雙方矛盾較為尖銳,若通過訴訟程序維護李某權益,不僅不利於消弭雙方矛盾、修復受損的社會關系,還可能因訴訟環節繁瑣致使雙方陷入訟累,李某也不能及時獲得賠償。鑒於該案涉及賠償金額不大且張某有積極明確的賠償意願,如寬限時日讓他籌措款項履行賠付責任,雙方通過和解方式解決此次糾紛,既能夠使李某早些拿到賠償金,也避免了司法資源浪費。承辦檢察官認為以檢察聽証會的形式為雙方當事人搭建起溝通平台,讓雙方一起坐下來,面對面溝通,把訴求、難處都擺出來、講清楚,有助於打開心結、化解矛盾。

承辦檢察官上門與李某面對面溝通、安撫,向其告知張某的賠償意願,取得雙方當事人的信任,雙方均希望檢察機關進行調解,主持公道。經過檢察官的耐心解釋,李某表示同意以檢察聽証會的形式進行協商和解,但依舊堅持賠償數額要求。

聽証會現場。馬尾區檢察院供圖

聽証會現場。馬尾區檢察院供圖

2022年12月16日,經過前期充分准備,馬尾區檢察院組織召開公開聽証會,邀請聽証員參與現場評議,張某妻子代為出席。會上,雙方充分發表各自主張后,雖有和解意願,但因張某妻子尚未將李某提出的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害等賠償金額8700元籌措到位,雙方未能達成和解。檢察官首先向李某說明了張某的家庭經濟情況及近期積極籌措賠償金的情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李某表示充分考慮到張某的經濟狀況,感受到了張某夫婦的真誠態度和檢察官的良苦用心,願意降低賠償數額至7000元(扣除張某先前支付的1000元后仍需支付6000元)。隨后檢察官向張某妻子轉達了李某的讓步,張某妻子深刻認識到本次交通肇事給被害人家庭生活造成了較大影響,並願意一次性全部支付賠償金,當場向李某表示道歉,雙方簽署了和解協議,張某一次性全部支付了賠償款,糾紛得以化解。

(責編:江葦杭、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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