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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連江縣檢察院:“五並”模式保護海洋生態  助力海洋強縣建設

2023年06月27日1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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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些案例,才知道環境保護對我們每個人來說都非常重要。”

“這樣的宣講方式真好啊,一天下來環境保護的知識學了不少。”

……

日前,福州市連江縣人民檢察院(下稱連江縣檢察院)聯合縣人民法院、縣海洋與漁業局等單位在沿海鄉鎮開展環境保護主題宣傳,通過發放宣傳冊、提供法律咨詢等方式以案釋法,呼吁廣大群眾要提升環境保護意識,共同參與保護生態系統。

連江縣擁有得天獨厚的海洋資源。近年來,連江縣檢察院立足“五並”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模式,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護航藍色經濟,為保護連江縣海域的良好生態環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打擊監督並重,提升履職質效

2020年8月,連江縣檢察院在履行立案監督的工作職責中,通過“兩法”銜接平台發現,庄某某在禁漁期以禁用方法捕撈水產品。該院認為其已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隨即向縣海洋與漁業局發送《建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監督其移送犯罪線索。

經偵查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法院審理,最終庄某某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並需繳納生態修復金用於開展增殖放流。

據悉,2020年以來,連江縣檢察院辦理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8件14人,涉案水產品價值64萬余元﹔移送起訴盜採海砂犯罪39件100人,總涉案海砂數量超960萬立方米。

為了提高辦理監督案件的工作效率,2022年9月,連江縣檢察院還在海警工作站成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進一步增強打擊犯罪合力,督促行政執法單位及時移送案件、辦理立案監督案件5件。

此外,該院還引入“外腦”智慧,聘請連江縣海洋與漁業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等行政單位的骨干擔任特邀檢察官專家助理,對辦案中的專門性、技術性問題提供辦案意見,提升履職質效。

生態公益並舉,推動生態修復

2021年2月起,林某義(某散貨船實際所有人及經營人)經與採砂船聯絡人商議購買海砂事宜,指使林某才(管事)、王某增(船長)、王某勇(挂職船長)等人駕駛散貨船到福建閩江口附近、台灣海峽等海域過駁他人非法盜採的海砂,后運輸至浙江玉環、溫嶺一帶沙場銷售牟利。

截至2021年12月16日被海警查獲時,涉案散貨船共運輸海砂超10萬余噸,涉案金額322萬余元。

連江縣檢察院在辦理這起非法採礦案時,考慮到海洋生態環境損害鑒定難、原地修復難的特點,積極創新海洋生態環境替代性修復方式,探索建立“生態修復+海洋碳匯”模式,引導當事人自願認罪認罰並出資10萬元,認購海洋碳匯近7000噸。該案件系全國首例適用海洋碳匯修復宣判的生態刑事案件。

在辦理此類涉海生態案件過程中,連江縣檢察院積極引導當事人開展符合海洋生態損害特點的生態修復實踐。2020年以來,涉海案件當事人主動繳納生態修復金800余萬元,開展增殖放流活動2場,種植紅樹林約28畝,認購海洋碳匯36.9萬元。

同時,該院還在辦案中同步審查公益受損情況,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追償生態損害賠償金等費用。針對此類案件所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13件,均獲法院支持,被告繳納生態修復等費用近480余萬元。

法治綜治並施,守護海洋安瀾

2022年4月,連江縣檢察院在辦理涉海生態刑事案件中發現“三無”船舶管理不到位的問題,遂向縣海洋與漁業局及涉海6個鄉鎮人民政府發出檢察建議,通報問題情況,引導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

各單位初步整改后,連江縣檢察院又牽頭召開涉漁“三無”船舶管理工作推進會,並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列席。各單位相互聽取意見建議,進行充分交流,逐步完善了整改方案。

在船舶管理的問題上,該院法治與綜治並施,促成了相關職能部門在連江縣海域常態化、高頻次地開展“封港清查”行動,依法處置、拆解違規船舶10余艘,有力守護海上安全。

在針對海洋“白色”垃圾治理、紅樹林保護、海岸沙灘污染治理等問題上,連江縣檢察院共制發檢察建議14份,召開座談會2次,督促行政機關落實灣(灘)長制,全方位推動海洋生態環境治理,織密海域、灘涂、近海陸域三張保護網,持續助力打造“最美海岸線”。

同時,該院還制定出台盜採海砂綜合治理工作“九條措施”,加強縣域海洋生態環境和礦產資源保護,發揮檢察職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職能。

為提升群眾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意識,該院還將持續深入開展多元化的普法宣傳,通過拍攝專題紀錄片、以案釋法、送法下鄉等方式,讓群眾樹立正確的海洋環境保護觀念。

海洋是地球氣候的“調節器”。連江縣檢察院表示,將繼續依法能動履職,持續打擊涉海生態刑事犯罪,切實強化對沿海灘涂、海域生態環境、礦產等環境資源的保護,奏響海洋之歌,守護藍色星球。(黃星 林麗鈴)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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