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變身”廉政課堂 廈門海滄法院公開審判一起鄉村振興領域受賄案
人民網廈門6月28日電 (余乃鎏、陳博)近日,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簡稱海滄法院)公開審判了一起鄉村振興領域受賄案。據悉,該案也是黨的二十大作出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部署、中央全面實施鄉村振興責任制以來,社區基層干部在政府工程建設中進行暗箱操作、權錢交易的一起典型案例。

庭審現場。海滄法院供圖
海滄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達、李某陽曾分別擔任社區基層組織黨委書記、副書記等職務。2021年,兩名被告人所負責的社區啟動住宅裸房整治項目,他們利用職務便利,為項目施工方在材料審核、施工監管、考核驗收等方面提供幫助,使施工方得以順利施工、完成驗收並獲得工程款。此后,施工方分三次給李某陽現金逾200萬元,李某陽分給李某達20萬元。因李某達擔心事情敗露,后將所分錢款退還李某陽。2023年初,被告人李某陽、李某達先后向街道紀工委和監察機關投案自首。
海滄法院認為,作為協助人民政府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的社區基層組織負責人,兩名被告利用負責政府項目的職務便利,為工程施工方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其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受賄罪。而結合兩名被告人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認罪認罰以及有退贓情節等,海滄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李某陽有期徒刑五年十一個月,判處李某達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分別並處40萬元和30萬元罰金,並向被告人追繳全部違法所得。
庭審現場,兩名被告人表達了對集體、對事業、對家庭的悔罪愧疚之情,宣判后均認罪服判,表示接受改造、努力自新。

村居基層組織負責人等旁聽庭審。海滄法院供圖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公開審判,按照海滄法院與區紀委監委職務犯罪庭審教育常態機制,區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等主要領導觀看庭審並就相關工作提出指導。同時,“一委兩院”有關領導干部、村居基層組織負責人等七十余人旁聽庭審,以庄嚴的法庭為廉政和業務的課堂,開展保障鄉村振興警示教育。
海滄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對鄉村振興領域貪污賄賂犯罪依法進行公開審判,旨在以案明法弘德,開展反腐敗教育,積極配合推動中央紀委部署開展的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為家園幸福提供正義的守護。“鄉村振興需要有情懷、有奉獻精神的人帶領群眾走向共同富裕,通過依法公開審判,也警戒、教育更多的鄉村基層組織的帶頭人珍惜自己的使命、榮譽和事業,時時多想群眾對干部的期待和家人對自身平安的牽挂,以事業上的成就和群眾的口碑作為無私奉獻的回報,帶領群眾走好鄉村振興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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