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任命1位副市長
6月29日,南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在建陽召開。其中,決定任命魏敦盛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魏敦盛。圖片來源:閩北日報
魏敦盛,男,漢族,1966年11月生,在職大學,中共黨員。
曾任政和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南平武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南平市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職,2016年任建陽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后“去代轉正”當選區長,2021年5月接任建陽區委書記。
2023年5月6日,福建省委組織部發布干部任前公示,魏敦盛擬任設區市黨政副職。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名單
(2023年6月29日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魏敦盛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二、免去梁方的南平市教育局局長職務﹔任命楊鑾為南平市教育局局長。
三、免去余洲的南平市科學技術局局長職務﹔任命譚樹龍為南平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四、免去吳其群的南平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任命其為南平市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3年6月29日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王宏濤的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二、任命陳福華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免去其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三、免去黃建英的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職務﹔
四、任命陳黎明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免去其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五、免去許發清的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六、免去許秀平的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七、任命鄭家琳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免去其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職務﹔
八、任命陳志勇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免去其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九、任命劉冬龍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十、任命吳彥瑾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十一、任命張鈺梅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十二、任命張翔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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