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集美法院“執行+社會治理”推動執源治理再升級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深化執源治理工作,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集美法院)著力執行前端源頭治理,深化執源治理“三減量”工作機制,即前移關口減增量、示范處置減存量、衍生治理減變量。今年1—7月,集美法院首執案件新收同比下降8.49%,執源治理工作成效顯著。
集美區人民法院、集美區社會治理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舉行《“執行+社會治理”聯動工作方案》簽約儀式。集美法院供圖
8月2日,集美法院與集美區社會治理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集美區社治委辦”)簽訂《“執行+社會治理”聯動工作方案》。
據悉,該工作方案明確,在集美區社治委辦的統籌協調下,鎮街、公安、稅務、消防、人社、市場監督、資源規劃、衛健、城市管理等各相關職能部門,將形成切實解決執行難的社會治理合力,協助人民法院財產調查、見証執行、協助送達、聯動保障等,讓失信被執行人無處藏身、無所遁形,打破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的困局,規范高效協作聯動執行,切實推動執源治理再深化。
簽約現場。集美法院供圖
執行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裡”。從執源治理“三減量”機制到“執行+社會治理”聯動方案,集美法院不斷深化執源治理的有益探索。
今年5月,集美法院全面升級執行服務中心,以“1+2+3”為基本架構,成立1個執行服務中心,分設執行立案大廳、執行服務大廳2個工作片區,設有執行接待室、執前督促室、執行調解室3個獨立辦公室,打造全方位、多元化、一站式的執行服務平台。依托執行服務中心,成立全市首家“執前督促工作室”,配備專業執行團隊4人,在執行立案階段,對涉民生、中小微企業等案件分流,以執前督促的方式促使被申請人主動履行或執行和解。同時,根據申請人申請,運用財產保全措施,督促被申請人履行義務的同時,避免被申請人轉移財產。
在一起因履行租賃合同引發的糾紛中,集美法院判決廈門某環境公司立即辦理租賃場地,並支付租金、佔用費及違約費168余萬元。該案生效后,集美法院走訪該公司,開展執前督促工作。經走訪,集美法院了解到該公司系廣東某環境公司投資設立,兩家公司經營情況良好。因新承租的廠房正在裝修,該公司無法立即搬遷,且搬遷資金較為緊張,希望能夠分期還款。為避免強制執行影響公司經營,集美法院積極組織協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約定廈門某環境公司在限期內辦理完畢並分期支付欠款,由廣東某環境公司為其提供擔保。據了解,廈門某環境公司已於7月初搬離,且按期支付了第一期款項48萬元。
截至目前,通過執前督促,被申請人主動履行完畢128件,執行和解13件,撤回執行8件,到位金額合計1170余萬元,進一步提高財產處置效率、減少案件增量。
執源治理的“源密碼”在於前端預防。為深化前端預防,集美法院堅持黨建引領,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以“執行鑄法魂、繪就黨建紅”黨建品牌為抓手,持續推出“百名代表委員見証執行”“執行后語”“執行開放日”、誠信宣傳進社區進企業等系列活動,積極聯合社區黨組織開展法律服務活動,推進網格化執源治理全覆蓋,實現“法官便民全覆蓋、糾紛解決無死角、司法服務零距離”。
今年以來,集美法院通過“千名執行干警進千企”“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座談會”“執行開放日(民營企業家專場)”“誠信宣傳月”等形式,累計為轄區40余家民營企業提供法律咨詢及涉執風險建議。
接下來,集美法院將堅持能動司法理念,深化“執行+社會治理”,最大限度凝聚各方力量,建立健全有機銜接、協調聯動、高效便捷的執行聯動協作機制,健全綜合源頭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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