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醒標、盧書明被“雙開”(附簡歷)
據中交集團紀委、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交集團紀委、福建省監委對中交集團暨中國交建粵港業務協調工作組原副組長、中國交建粵港澳大灣區區域總部原咨詢江醒標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江醒標(資料圖)
經查,江醒標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未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毫無廉潔底線,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量核算、工程款撥付、工程項目分包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江醒標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干部形象,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交集團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江醒標開除黨籍處分﹔經中交集團研究,決定給予江醒標開除處分﹔經福建省監委研究,將江醒標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江醒標簡歷
江醒標,男,漢族,1963年7月出生,福建永定人,碩士研究生學歷,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6年6月至2014年7月,任廣州航道局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廣州航道局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
2015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天津航道局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
2018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中國交建香港三跑項目指揮部副指揮長﹔
2022年11月起任中國交建粵港澳大灣區區域總部咨詢。
據中交集團紀委、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交集團紀委、福建省監委對中交城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盧書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盧書明(資料圖)
經查,盧書明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紀法意識淡薄,廉潔底線失守,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國有公司公共財物。
盧書明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受賄犯罪、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嚴重敗壞國有公司領導干部形象,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交集團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盧書明開除黨籍處分﹔經中交集團研究,決定給予盧書明開除處分﹔經福建省監委研究,將盧書明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盧書明簡歷
盧書明,男,漢族,1973年9月出生,安徽五河人,碩士研究生學歷,1994年7月參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3年5月至2013年6月,任中交四航局五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
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任中交四航局五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福州分公司經理、廈門分公司經理﹔
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任中交四航局五公司黨委副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福州分公司經理、廈門分公司經理﹔
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任中交四航局五公司黨委副書記、執行董事、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福州分公司經理、廈門分公司經理﹔
2016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中交四航局五公司黨委副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福州分公司經理、廈門分公司經理﹔
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任中交四航局五公司黨委副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福州分公司經理﹔
2019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中國交建華東區域總部黨工委委員、副總經理,江蘇分公司副總經理,中交華東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中國交建長三角區域總部黨工委委員、副總經理,江蘇分公司副總經理,中交華東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任中交城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交華東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
2022年7月起任中交城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中交華東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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