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時令價”、禁止 “虛假折價” 廈門發布價格行為告誡書規范“兩節”市場

人民網廈門9月19日電 “杜絕使用‘時令價’”“貨簽對位、價目齊全”“不得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18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規范中秋國慶節日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以下簡稱《告誡書》),以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消費環境。
《告誡書》要求,各級經營者應學習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規定,自覺落實《廈門市旅游市場價格行為合規指引》,避免實施違法價格行為。
《告誡書》指出,經營者應謹慎自主定價,除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供求狀況定價外,應以對社會、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努力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與服務,避免違背市場規律的過高定價。
《告誡書》明確,嚴格按照規定明碼標價,做到貨簽對位、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標示醒目,杜絕使用“時令價”等標示方式。同時,不得利用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低標高結、虛假宣傳等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不得違反規定進行促銷等,杜絕價格欺詐。
此外,面對即將到來的“兩節”旅游旺季,經營者不得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同時,行業組織要積極引導會員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今年5月,已專門出台《廈門市旅游市場價格行為合規指引》,以規范商貿、餐飲、住宿等從業者經營過程中的價格行為符合相關規定,進一步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發布《告誡書》旨在通過規范經營者行為,穩定旅游市場價格秩序,為廣大市民游客打造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兩節”期間,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全面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張萌 洪藝珣 陳雪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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