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小區廣場舞時間、音量、位置” 廈門發布全國首個“寧靜小區”地方標准
人民網廈門10月11日電 (記者張萌)“廣場舞活動時間不早於7:00、不晚於21:00”“鼓勵條件較好的小區積極開展‘寧靜小區’創建活動”……10月11日,廈門市生態環境局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近日發布的地方標准《美麗家園住宅區環境保護規范寧靜小區》等。

發布會現場。人民網記者 張萌攝
據悉,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有關要求,廈門市生態環境局編制了《廈門市噪聲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23-2025年)》和全國首個“寧靜小區”地方標准《美麗家園住宅區環境保護規范寧靜小區》(以下簡稱《標准》),此舉也標志著廈門“寧靜小區”的評價指標體系正式建立,對於指導和推動“寧靜小區”創建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發布會介紹,依托《標准》建立的“寧靜小區”評價指標體系,對小區聲環境質量的考察監測方法以及“寧靜小區”評價方法等進行明確。具體來看,評價指標體系包含小區基本條件、物業管理、設施建設、公眾參與等方面。其中,基本條件為約束性指標,必須全部符合﹔物業管理、設施建設、公眾參與作為評分指標,指標項目26個,總分100分,得分≧85分視為達到“寧靜小區”要求。
值得關注的是,針對小區常見的噪聲污染源,《標准》首次明確小區廣場舞時間、音量及位置等管控要求,如:建議音響設施不得朝向噪聲敏感建筑、遠離最近噪聲敏感建筑至少25米,音量不高於75dB,活動時間不早於7:00、不晚於21:00等。同時,《標准》將居民滿意度作為考核重點,首次以“約束性指標+評分指標”的方式綜合開展評價,將聲環境質量達標、居民滿意度≧90%作為約束性指標,具有一票否決的作用。
據了解,5月30日,廈門被生態環境部確定為第一批“寧靜小區”試點創建城市。以此為契機,《廈門市創建寧靜小區試點工作方案》8月8日正式印發,並結合各區實際,選擇高校住宅區、商品房小區、保障性住房小區、城中村等各類型住宅區進行創建。根據安排,創建工作將於2024年3月至4月考核驗收,屆時將向符合條件的小區授予“寧靜小區”稱號,並在官網公示小區名稱及相應物業單位。
“創建‘寧靜小區’不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鼓勵和倡導的一項噪聲污染防治舉措,還是為廣大市民打造良好的居住環境的重要內容。”發布會上,廈門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充分發揮公眾參與治理的積極作用,採取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原則,形成社會共管共治氛圍,使治理更高效、小區更美麗、生活更安寧、群眾更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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