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權增能 廈門市海滄區全面推進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你好,我們是海滄區嵩嶼街道綜合執法隊的執法人員,你的車輛佔用了消防車通道,請你盡快挪車並接受行政處罰。”今年3月8日,嵩嶼街道執法人員在實地消防檢查中,發現有機動車違規停放佔用消防車通道,執法人員立即聯系車主責令當場移車,並對車輛駕駛人給予了警告的行政處罰。據悉,這是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啟動以來,海滄區首張由街道開出的消防行政處罰決定書。
截至今年10月,海滄區4個街道共作出行政處罰741件,執法隊伍在海滄區“城中村”全面整治以及全區消防安全整治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街道消防執法現場。消防救援大隊供圖
一直以來,街道沒有行政執法權,“看得見、管不了”的問題讓街道對基層一些違法現象有心無力,工作中遇到違法行為需要制止時,必須求助區政府部門來開展執法工作,導致執法效率低下,解決不及時等問題頻出。為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全面提升街道行政執法能力,自2022年6月起,廈門市海滄區正式開展深化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海滄區司法局在改革中積極響應,主動作為,協同區委編辦做好改革各項事宜,全面助推基層治理法治化。
廈門市海滄區全面落實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要求,協調做好街道賦權事項承接認領。2022年9月起,在區委編辦、區司法局統一協調下,區政府各賦權部門與各街道簽訂了《行政執法賦權事項承接確認書》,明確賦權事項、職責范圍、責任分工和管轄爭議處理方式。各街道成立綜合執法隊,4個街道共劃轉23人,配備執法記錄儀共20台,並相應核增編制。至此人員、裝備、編制有效配套,以及各行政處罰權限相關文件系統配套,有效破解街道“看得見管不著”的問題。賦權改革穩步有序推進,從源頭上保証了街道既看得見,更管得了。海滄區司法局隨即組織協調開展行政執法相關知識學習與考核,2023年3月,22人取得行政執法証。截至2023年10月,海滄區4個街道共作出行政處罰741件。
同時,海滄區積極對接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培訓需求,做好基層執法人員培訓。“以前愁的是沒有權限管,現在愁的是怎麼管。”新陽街道執法隊隊長道出了難題。原來,根據各級文件精神最終確定賦予街道行政處罰事項121項,賦權主要來自區農業農村局、區建交局、區應急局等7個執法部門。“一崗多責”十分突出。“行政執法是一項極其嚴肅的工作,高度敏感,政策法規性強,一頭連著政府、一頭連著群眾,直接關系到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法治的信心,7個部門就是7大專業,121項處罰就是要掌握121項具體執法標准,隻要有1項處罰標准沒有掌握清楚,就面臨著后期的行政復議、甚至行政訴訟。”
為了給街道執法人員賦能打氣,堅決杜絕“一賦了之”問題,區司法局作為牽頭部門主動破解難題,全面統籌協調在加強街道執法人員培訓上下苦功。一方面,確定四個街道培訓需求對接聯絡人,建立專門群組,及時溝通了解街道需求﹔另一方面,牽頭組織街道行政執法人員集中培訓,協調各賦權部門組織針對性授課。截至今年10月,組織街道行政執法人員集中培訓3次,協調各賦權部門以綜合授課、現場執法教學等多種形式開展有針對性培訓共計148次,助力提升街道綜合執法水平。

福建省一體化大融合行政執法平台培訓會。海滄區司法局供圖
此外,海滄區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執法監督協調作用,做好賦權改革監督考核。為實現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健康發展、長遠發展,海滄區司法局牽頭,協調召開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執法協調小組會議,對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開展情況作整體分析研判,推動賦權部門對已下放行政執法事項的承接情況進行跟蹤研究。印發《推進落實街道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試行)》,指導街道制定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海滄區委編辦聯合區司法局建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包干聯系執法指導工作機制,由賦權部門指定專人包干聯系街道綜合執法隊,建立包干聯系日志和工作台賬制度,為街道提供執法指導、監督和相關技術支持。
明確四個街道的執法實施主體責任,海滄區將街道賦權改革落實情況納入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海滄工作考評指標,壓實監督考核,建立完善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嚴格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文書格式,讓放權賦能真正發揮實效。
下一步,海滄區將繼續主動作為,推進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走深走實,著力構建職能清晰、依法高效、運轉協調的街道執法體制機制,為街道賦權增能、減負增效,努力破解管理服務中面臨的“堵點”“難點”問題,不斷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確保賦權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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