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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法檢兩院良性互動  廈門海滄法院、檢察院建立工作交流會商機制

2023年11月24日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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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滄法院)、區人民檢察院首次聯合召開兩院工作交流會商會議,建立工作交流會商機制。此舉旨在貫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交流會商會精神,推動法檢兩院良性互動,在司法工作的重大問題上凝聚共識、共商解決之道,增強服務大局和司法為民的工作質效。

會上,海滄法院有關負責人對《關於建立工作交流會商機制的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說明,雙方進行審議並達成共識,海滄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葉炳坤,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孫文華會簽了《辦法》。

兩院工作交流會商會現場。海滄法院供圖

兩院工作交流會商會現場。海滄法院供圖

據悉,此次海滄區法、檢兩院交流會商機制正式建立,有助於推進法檢工作良性互動、務實解決司法實踐難題、共同推動司法體制機制創新發展。兩院將堅持服務大局、服務人民,共同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堅持分工負責、互相配合,打造兩院共享的法治建設共同體,共同繪就司法公正最大的“同心圓”。

海滄法院工作人員介紹,以此次《辦法》會簽為契機,該區法檢兩院將進一步深化協作配合,著力構建互相理解、互相尊重、高效配合、有效監督的法檢關系,持續推進法檢互動良性循環﹔持續增加交流協作的廣度和深度,確保統一尺度、規范司法﹔保持兩院在刑事司法協作、民事行政工作方面的步調同頻等。

葉炳坤表示,本次工作交流會商以及工作機制的建立,將促使海滄法檢兩院共同發揮職能作用,公正高效、主動作為,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海滄實踐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會簽《辦法》。海滄法院供圖

會簽《辦法》。海滄法院供圖

接下來,海滄法院將繼續聚焦中心工作,在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敢擔當、求作為﹔全力肩負起助推法治社會、法治國家建設的責任,和檢察部門一起共同深化新時代“楓橋經驗”司法實踐,助力兩岸融合發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同時,致力於用好交流平台,在切實鞏固會商協作成果上出實招、求實效,特別是用好法、檢兩院交流會商平台,拓展交流的頻度、深度和廣度,切實將會商成果轉化為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探索建立健全日常聯絡、聯席會議等機制,推動機制共建、舉措創新,共同提升辦案質效。

此外,積極回應時代需求,在有效加強工作能力建設上謀創新、促發展,著力探索建立人才聯合培養機制、培訓資源交流共享機制,開展新時代政法干警“十個嚴禁”專題教育,協同推進司法隊伍建設﹔進一步與檢察部門保持良性互動關系,自覺主動接受監督,認真辦理、反饋各類檢察建議、意見。

當天,海滄區法、檢兩院有關負責人還就“協同推進對民事審判、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機制”“助力兩岸融合發展”等4個議題內容進行了交流研討。

(責編:關喜艷、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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