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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規評價”“專項檢查”“設立舉報牌”  廈門出台措施強化施工合同履約評價

2023年11月27日16:21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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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廈門11月27日電 近日,廈門市建設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約行為評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2024年1月1日起,廈門市房建市政工程領域將從完善評價體系、強化評價重點、建立舉報制度3個層面,強化施工合同履約行為評價。

其中,在完善評價體系層面,廈門市將構建起“常規評價”+“專項檢查”的評價體系。具體來看,常規合同履約評價將落實省市施工合同履約行為評價標准,新增和完善工程預付款、進度款撥付及分包合同簽訂等評價內容,並依托全省勞動監測預警大數據平台,實施全覆蓋評價﹔專項檢查則側重施工承包行為的督導,將採取“雙隨機、一公開”機制,著重檢查施工承包合同、分包單位資質、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勞動合同、醫社保、工資及考勤等情況核查及材料設備採購、款項撥付等資金管理等內容。原則上每年專項檢查不少於2次,合計檢查項目總數不低於在建項目總數的10%。

同時,廈門以加強建筑勞務實名制管理、規范款項撥付要求、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規范施工承包行為等作為項目施工合同履約行為評價重點。如加強建筑勞務實名制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監管部門應充分發揮智慧監管的作用,加強項目建筑工人實名登記及考勤、維權公示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等情況的動態監測﹔建設、監理、總包、分包等單位管理人員均應配合並納入省平台進行實名制考勤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為落實施工承包行為的過程監督、信息共享和線索報送,嚴厲打擊施工承包違法違規行為,廈門還將建立舉報制度——根據《通知》,2024年1月1日起該市新建項目總承包單位,應在項目部顯眼位置設置施工承包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舉報告示牌。其他既有的在建項目,各總承包單位應在3月1日前落實到位。對未按要求設置的,將先責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視為未落實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予以處理,列為重點監管對象,甚至可能面臨信用懲戒、責令停工、實施行政處罰等處置。

“通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工程施工合同履約行為評價管理,在增強企業誠信履約意識的同時,進一步為廈門營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場環境。”廈門市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依托施工合同履約評價機制,持續加強對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合同履約情況的跟蹤檢查,以實現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障項目順利建設。(張萌 陳胤蓉)

(責編:陳楚楚、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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