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首批+首例” 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積極解決涉台海事糾紛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發揮福建作為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的作用,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圍繞“兩岸融合發展法治實踐地”的發展方向,積極整合涉台解紛資源,會同福建海事局、廈門海事局等單位,創新涉台海事法律服務,近日不僅成立了大陸首個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福建省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該中心被納入福建省推進涉台法治建設首批政策措施,還完成了首例涉台船員勞動爭議調解,在構建具有福建特色的涉台海事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助力福建推進涉台法治建設中起到了良好示范效應。
11月9日,“福建省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在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揭牌成立。作為大陸首個海事糾紛解決中心,該中心由廈門市海絲中央法務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福建海事局共同指導,由廈門海事局聯合廈門海事法院、廈門市司法局、廈門仲裁委、船員協會、“絲路海運”聯盟等11家單位及行業協會共同成立,為台胞台企提供海事法律咨詢、公益法律宣講、解紛調處等“一站式”法律服務。
11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福建省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系列新聞發布會(第一場),發布了便利台胞往來和生活、深化閩台經貿合作、鼓勵台胞就業創業、推進涉台法治建設等四個方面的15條措施。

“福建省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簽約儀式現場。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供圖
其中,“在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設立大陸首個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作為“推進涉台法治建設方面”首批三項措施之一,必將有力推動涉台海事營商環境優化,不斷豐富兩岸融合發展法治化實踐。
中心成立15天后,即受理並成功調解了第一起涉台船員勞動爭議案件。該案中,王某系由海員外派機構A公司派遣至台灣籍船東所屬船舶上任職水手,協議工作期間為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勞動合同雙方就王某在船工作期間是否違反船舶安全管理規定產生勞資糾紛。

糾紛調解現場。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供圖
該案件原已進入訴訟程序,中心受理委托后,立即組織海事管理機構、航運企業、船員協會專家代表等五名調解員開展調解。經前期全面調查案件情況、背靠背溝通后,於11月24日組織開展線下調解,調解員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為准則,基於案件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深入剖析情理、闡釋法理,促成雙方於上午達成調解協議,並於當天下午履行完畢,切實將涉台海事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為台胞台企解紛止爭減時、降費,有力提升台胞台企法治獲得感。
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繼續發揮好聚機構、聚資源、聚人才的優勢,會同福建海事局、廈門海事局等單位,持續提升大陸首個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規范化、專業化建設水平,不斷豐富涉台公共法律服務內容,持續推進“兩岸融合發展法治實踐地”建設,切實為兩岸經貿、人員密切交流提供更優法治保障,在助力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中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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