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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出台2024年助力企業拓崗穩工八條措施

2024年01月05日1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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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支持2024年“兩節”期間企業拓崗穩工,保障企業用工需求,助力莆田市一季度“開門紅”,結合莆田市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一、鼓勵企業春節期間連續生產

對2024年春節期間保持連續生產、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企業,按照每人3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穩定就業獎補,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保障春節期間企業穩定生產,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二、及時兌現惠企紓困政策

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實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對政策實施期限為2023年12月31日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一次性擴崗補助、畢業生入職中小微企業崗位補貼等政策,提高辦理效率,確保在2024年一季度前兌現到位。各縣(區、管委會)要充分利用新媒體手段,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廣泛開展系列宣傳,送政策、送崗位、送服務,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輿論環境。

三、強化企業用工保障

加強企業用工監測,建立完善基於企業用工需求、市場招聘、社會保險繳納、失業登記於一體的企業用工監測機制,動態進行用工監測分析和調度保障。設立就業服務專員,針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大工程開展挂鉤幫扶。對省內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莆田市企業引進人才和勞動力且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800元/人用工服務補貼,每家機構每年補貼不超過20萬元,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四、支持企業招工引工

鼓勵企業“走出去”招工,對參加組團出市、出省招工的莆田市企業按照每次省內招工補貼1000元、每次省外招工補貼不高於6000元。鼓勵企業通過“以老帶新”“以工引工”方式招工,對企業在職員工為企業引進勞動力且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800元/人以工引工獎補,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再增加300元/人以工引工獎補,所需資金由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五、鼓勵靈活用工

採用“1+7+N”模式,全面推廣建設標准化零工市場,給予最高30萬元運營補助,后續按照實際運營成效再給予最高15萬元的獎勵補助。結合“兩節”期間,文旅、住宿、餐飲、交通運輸等行業企業擴大用工的需求,進一步加大靈活用工崗位信息、求職信息匯集、發布力度。鼓勵採用“共享用工”“調劑用工”等形式,及時幫助解決用工問題,助力“假日經濟”蓬勃發展。

六、加強跨省勞務協作

依托駐外商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在外勞務協作工作站(在勞務輸出或輸入地任意一方獲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即可),對輸送20人及以上來莆全域內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由批准設立的縣(區、管委會)人社部門確認實際用工情況后,給予5萬元一次性就業服務經費補助。每增加1名勞動力來莆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按照800元/人的標准給予用工服務獎補。所需資金由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七、支持企業提升員工技能

鼓勵企業組織在崗職工開展技能培訓,按職工取得証書等級給予企業初級工(五級)每人700元、中級工(四級)每人1000元、高級工(三級)每人1500元、技師(二級)每人2000元、高級技師(一級)每人3000元標准的培訓補貼。支持企業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按規定給予中級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級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的培訓補貼。

八、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力度

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督促指導企業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切實保障企業員工合法權益。深入開展走訪摸排,建立就業援助清單,提供針對性就業幫扶。按時足額發放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險待遇。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優化經辦流程,及時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切實兜牢困難群眾生活底線。

(責編:陳楚楚、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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