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資金被挪用、信用証開証前調查不盡職 華夏銀行在閩兩分行被罰
2024年01月10日11:58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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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福州1月10日電 (記者陳楚楚)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顯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岩分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分別被處以罰款60萬元、50萬元,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營銷部負責人賴超群被給予警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截圖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龍岩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岩金監罰決字〔2023〕6號)顯示,因流動資金貸款“三查”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岩分行被處以60萬元罰款。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截圖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泉州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泉金監罰決字〔2023〕12號)顯示,因辦理融資租賃項下信用証開証前調查不盡職,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被處以50萬元罰款,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營銷部負責人賴超群被給予警告。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
(責編:陳楚楚、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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