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護福州“母親河” 閩侯縣、閩清縣檢察院聯合會簽生態檢察、公益訴訟跨區域協作機制
2024年03月08日1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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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江是福建水路交通的“大動脈”,也是福州人的“母親河”,在福州市境內總長114.8公裡,其中,流經閩侯境內總長超100公裡。為了更好地保護閩江生態環境,進一步深化檢察跨區域協同監督治理,3月6日,福州市閩侯縣人民檢察院與閩清縣人民檢察院簽署《關於建立福州市閩江流域公益訴訟、生態檢察保護協作備忘錄》(下稱《備忘錄》),聯合守護好福州大水源地,打通水質保護“最后一公裡”。
會簽現場。
據悉,《備忘錄》聚焦福州市閩江流域的水生態安全與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與生態檢察工作,以集中整治非法捕撈、非法放生、“河湖四亂”等問題為重點,從日常聯動、交流研討、線索移送、重點案件協作、生態修復協作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打破行政區劃界線,為進一步推動檢察一體化,促進上下游參與共同綜合治理,提供新路徑、新思路。
簽約儀式結束后,兩地檢察機關深入閩清雄江等地開展現場調研,就閩江流域公益訴訟及生態檢察工作的經驗做法、實踐中的痛點難點以及如何將機制落地落實等方面召開座談會。
下一步,兩地檢察機關將以此次會簽為契機,立足閩江流域生態環境特點,強化聯動履職,促進生態環境資源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以“河長+檢察長”模式推動協作機制落地見效,共筑閩江流域生態屏障。(文/尹夏蕾 圖/黃芃森)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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