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星級”“每年一次” 廈門出台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評價指引
人民網廈門3月12日電 (余乃鎏、張萌) “申報遵循自願原則”“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評價每年集中開展一批次”“鼓勵相關協會等將智慧工地星級評價結果作為各類建筑工程創優爭先活動參評的重要依據”……近日,《廈門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評價指引(試行)》(以下簡稱《評價指引》)制定印發,以加快推進該市智能建造試點工作,規范全市智慧工地評價行為。
《評價指引》明確“智慧工地等級分為三個星級”,同時規定擬申報智慧工地星級評價項目應符合的條件、申報方式、開展智慧工地評價的有關原則和程序、評價方法,以及撤銷星級評價結果的情形等。
按照《評價指引》,廈門市住房和建設局(以下簡稱廈門市住建局)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智慧工地評價工作,制定智慧工地建設指引和評價標准,牽頭負責全市三星級智慧工地評價工作﹔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和各區建設(與交通)局則按市區監管權限,分別負責所監管項目的一二星級智慧工地評價工作及三星級項目的初步評價和推薦工作。
“鼓勵符合條件的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特別是省市重點項目、大型公建項目、重點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志性建筑工程,積極申報智慧工地評價。”廈門市住建局工作人員介紹,在智慧工地評價過程中,評價實施部門將對照《廈門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評價標准》(以下簡稱《評價標准》),綜合採用工地現場核查、企業或項目智慧工地平台線上檢查、佐証材料核驗等方式,基於已實施內容逐項對照打分。
根據《評價標准》,廈門市智慧工地評價模塊包括工程信息管理、人員信息管理、物料信息管理、機械設備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建筑廢土管理、施工質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資料數據化管理、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等10類功能模塊,且每類功能模塊包括“基本項”、“推薦項”與“鼓勵項”。“基本項”為智慧工地建設基本要求,應全部滿足(機械設備管理模塊和施工質量管理模塊視項目實際情況應用,其余模塊如有缺項不得參加評價)﹔“推薦項”為智慧工地建設的推廣應用部分﹔“鼓勵項”為智慧工地建設的拓展提升應用部分。
據了解,該市《智慧工地評價指引》有效期2年,評價總分為190分,其中,在完成10類功能模塊“基本項”的基礎上增加不少於28條“推薦項”且總得分不低於105分的,將評為一星級智慧工地﹔完成10類功能模塊“基本項”的基礎上增加不少於32條“推薦項”和10條“鼓勵項”且總得分不低於120分的,評為二星級智慧工地﹔完成10類功能模塊“基本項”的基礎上增加不少於40條“推薦項”和20條“鼓勵項”且總得分不低於140分的,評為三星級智慧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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