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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促調解化糾紛,廈門海滄這個工作室不簡單

2024年04月11日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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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發生婚外情,給“女朋友”送房送車,原配發現后起訴返還。開庭兩次,原被告沖突劇烈,最終是如何達成調解協議呢?

近日,廈門海滄法院公布了這起夫妻一方起訴第三方受贈的案件。在訴訟過程中,海滄法院委托由區政協委員、民革黨員、資深律師傅曉兵作為首席調解員的政協委員調解工作室,進行訴中調解工作。

訴中調解團隊通過厘清証據、探究法律關系、量化訴訟后果等方式,讓各方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對案件進行合理評估,並盡力做好無過錯方的調解工作和過錯方的覺悟改進工作。

經過十余輪的調解,在海滄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最終促進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並促成雙方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各項義務,取得“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調解效果。

2023年7月,政協委員調解工作室正式開始訴中調解工作。目前,調解團隊已成功調解多起已進入訴訟程序且訴訟矛盾劇烈的案件,以和解方式結案,引導當事人及時自願履行,取得良好的訴訟效果和社會效果,當事人對法院和委員工作室的滿意度高。

為何要進行訴中調解工作?海滄法院在當前的審判實踐中發現,絕大多數案件都能得到滿意解決,但有少部分案件面臨復雜的裁判局面:一是當事人之間的利益沖突錯綜復雜,涉及多重法律關系,難以用明確的法律關系進行界定並裁判﹔二是因為歷史原因,案件事實確實難以查明,裁判可能存在當事人強烈不服,法院面臨上級法院改判風險﹔三是現有法律法規存在盲區難以圓滿解決爭議。因此,用具有專業性、有溫度的訴中調解解決復雜爭議,能夠提升民眾的獲得感。

政協委員工作室有何優勢?海滄區法院、區政協在訴中調解的創新工作中,共同探索專業化、高質量的多元調解機制,設立“政協委員調解工作室”,由傅曉兵作為首席調解員牽頭開展訴中調解的探索工作。

傅曉兵表示,接手的案件錯綜復雜,當事人雙方往往矛盾極大,數次調解工作推進不了時,都是自己政協委員的身份拉住了雙方繼續留在“調解席”。

“從這裡可以看出群眾對於政協委員的公信力還是非常信任的,相信能夠在我這裡達成調解共識。”傅曉兵說。

在2023年底的另一件訴中調解案件,原告黃某訴被告劉某1、劉某2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黃某主張劉某1、劉某2拖欠合同款項長達四年,訴請劉某1、劉某2付款並承擔違約金,劉某1、劉某2則認為雙方存在多筆債權債務,黃某故意混淆債務金額。

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立情緒加劇,各執一詞,面對復雜情況,在主審法官及傅曉兵共同努力下,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耐心向當事人擺事實、講法律,分析利弊得失,幫助當事人評估訴訟預期。雖然爭議雙方並未達成和解協議,但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息訴服判,該案最終得以有效化解。

“隻要法官判決書還沒簽發,我們就還有機會調解成功。”傅曉兵表示,訴中調解之所以難,不僅在於開展工作要與時間賽跑,還在於將原本矛盾的雙方拉回調解席。今后,政協委員調解工作室將發展具有法律專業背景和行業背景,且具有熱心的政協委員以調解解決爭議方式促進社會和諧。

海滄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政協委員調解工作室的成立,是區法院與區政協為促進社會和諧、化解糾紛、提高人民群眾對司法滿意度的重大舉措,通過以訴中調解的方式,有效解決爭議,鈍化當事人沖突和對抗,促進訴訟矛盾的化解,最大限度做到案結事了,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共同為促進海滄區社會法治建設與社會和諧貢獻力量。

(責編:吳舟、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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