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

福州市調整中心城區公租房申請家庭收入條件  家庭人均年收入應低於58009元

2024年04月21日10:58 |
小字號

近日,福州市房管局發布《關於調整福州市中心城區公租房申請家庭收入條件的公告》,即日起福州市中心城區公租房申請家庭的收入條件調整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58009元、單身家庭年收入低於58009元,其他保持不變。

據了解,目前可在福州市中心城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群體包括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此次調整后,福州市中心城區公租房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58009元、單身家庭年收入低於58009元。此外,申請對象需具有本市中心城區居民戶籍,在本市城區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含)﹔或者在本市中心城區穩定就業且在本市中心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3年,取得中心城區居住証,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中心城區無自有住房。

福州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申請人可前往現居住地區級行政服務中心設立在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的政務(便民)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請,或通過“公租房”APP提出申請。

(責編:吳舟、劉卿)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