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檢察+N”全面助力美麗洛江建設
為持續深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助力建設高質量、高標准、高水平的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泉州市洛江區檢察院通過“檢察+N”模式,攜手繪制美麗洛江新畫卷。

洛江區“六五環境日”宣傳活動啟動儀式現場。
聯合舉辦宣傳活動 引導樹立環保理念
日前,洛江區檢察院與生態環境局、馬甲鎮政府等部門在仰恩大學附屬中學共同舉辦“2024年六五世界環境日宣傳活動”。
活動現場,檢察干警向學生們發放生態資源犯罪案例宣傳手冊、環境保護法宣傳圖冊、檢察護寶郵資封,普及生態環境保護法律知識,講解近年來發生的典型案例,鼓勵學生們從身邊小事做起,保護生態環境、珍惜自然資源。同時,組織學生們參與“綠色信使小作家”“環保投壺大作戰”“環保知識大挑戰”等打卡活動,在收獲快樂、積累環保知識、獲得豐富獎品的同時,成長為生態環境的積極傳播者和模范踐行者。
倡導多元救濟渠道 實現懲治與修復有機統一
堅持打擊與修復並重,是洛江區檢察院秉持的“修復性司法”工作模式,對破壞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犯罪不是“一訴一判了之”。
洛江區檢察院對周某某、張某某、彭某某污染環境案,不僅追究刑事責任,還要求各犯罪嫌疑人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通過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或引導開展生態環境賠償磋商程序,促使3名犯罪嫌疑人支付賠償金共123683元,用於修復受損生態環境。在辦理王某某、羅某某、楊某某等人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中,動員3名犯罪嫌疑人自願購買林業碳匯9055.58元、106噸並委托核銷,引導4名犯罪嫌疑人主動參與護鳥巡山、垃圾分類等社會公益志願服務活動,服務時長共計160小時,替代性修復受損生態資源,也促使各犯罪嫌疑人真誠悔罪、積極整改。
強化公益檢察監督 積極推動垃圾分類治理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條規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堅持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原則。”
洛江區檢察院開展垃圾分類公益檢察監督專項活動時,發現轄區內存在垃圾分類裝置不齊全、未使用專用車輛密閉運輸等問題,依法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多部門聯合開展垃圾分類專項整治工作,促成區物管中心部門印發《關於住宅小區配合做好垃圾分類及清運相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實現轄區內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配置垃圾分類亭、智能分類屋、大件垃圾投放點等233處,增設、更換四分類標准垃圾桶3223個,採購垃圾分類收運車3輛,開展廚余垃圾分類、清運處置共300余噸,有效保護市容市貌,建設生態宜居環境。
下一步,洛江區檢察院將充分發揮“四大檢察”融合履職作用,嚴厲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護航生態文明建設,積極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生態環境治理的良好氛圍,為建設美麗洛江貢獻檢察智慧與力量。(洛江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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