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執行 閩寧兩地基層法院協同促執結
2022年7月,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翔安法院)向千裡之外的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寄去一封感謝信,對他們協助異地查控涉執車輛的迅速支援、無私幫助表示誠摯的感謝。
2024年7月,翔安法院又向金鳳法院寄出一封感謝信,感謝他們異地協同執行,協助執結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幫助化解三起連環糾紛,且看閩寧二度攜手續寫山海兄弟情。
申請執行人王某與被執行人蔡某返還原物糾紛一案,蔡某需返還王某車輛一部並支付每月一萬元的車輛使用費。案涉車輛因被蔡某轉售且又幾經轉手,致查無蹤跡。判決生效后,蔡某未能履行,王某遂向翔安法院申請執行。
如何破局、盡快追回案涉車輛、避免雙方損失進一步擴大成為考驗執行法官智慧和能力的當務之急。
7月3日,申請人王某收到案涉車輛的違章停車短信提醒並向執行法官報告,該車出現在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金鳳區。執行法官引導申請人王某通過當地的朋友進一步查找車輛的具體位置,經不懈努力,該車被鎖定停放在銀川市金鳳區某小區地下車庫。
為避免車輛被轉移,執行法官連夜奔赴銀川,並在金鳳法院執行干警的協助下,於次日清晨查控到案涉車輛。該車實際使用人聞訊趕到現場阻攔。金鳳法院執行干警發揮熟悉當地方言的優勢,有效協助開展釋法說理。歷經四個小時的勸導,該車實際使用人配合將車輛開至金鳳法院大院內。
鑒於該車幾經轉手、現車輛實際使用人支出15萬元購車款的實際情況,執行法官當即電話免提聯系被執行人蔡某,在金鳳法院執行干警的聯調聯處下,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蔡某當場轉賬11萬元給車輛實際使用人,車輛使用人當場將購車合同原件、車輛鑰匙交給執行法官。
本案因王某的女兒向蔡某借錢,將案涉車輛抵押給蔡某,被蔡某轉賣給他人而引發糾紛。執行法官盡最大努力平衡雙方當事人利益,提出申請人王某之女先前借款抵扣被執行人應支付的尋車費用及車輛使用費,獲雙方認可。至此,雙方長達2年的紛爭徹底化解。
7月18日,申請人王某及其女兒、被執行人蔡某不約而同來到翔安法院向執行法官陳其恩贈送錦旗表示感謝。
近年來,翔安法院秉持“全國執行一盤棋”理念,主動擔當作為,多次協助外地法院在轄區開展扣押車輛、機器設備,查找被執行人,騰退勸離,異地拘留等﹔同時,翔安法院至外地開展執行工作時,亦均得到當地法院及時高效的協同配合,有效破解異地執行的難點堵點。
下一步,翔安法院將加強與異地法院間的執行協作交流,健全異地執行協助機制和執行聯動機制,讓“跨域執行”盡顯“同城效應”,全力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翔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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