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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廳級干部!福建三地發布人事消息

2024年08月28日22:28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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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廈門、南平、寧德發布人事消息,一起來看——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何秀珍辭去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8月27日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因到齡退休,接受何秀珍(女)辭去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鑒於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必須是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自本決定通過之日起,何秀珍(女)的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24年8月27日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免去田興玉的廈門海事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十六屆〕第三十四號

集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何秀珍(女)辭去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陳俊、曾平、林國新、王華,已調離廈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何秀珍(女)、陳俊、曾平、林國新、王華的代表資格終止。同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曾平的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城市建設環境資源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截至目前,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5人。

特此公告。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8月27日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廖友才辭去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等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8月27日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和《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因到齡退休,接受廖友才辭去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及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4年8月27日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邱斌為南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劉子華的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吳加春的南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的檢察人員名單

(2024年8月28日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陳穎為寧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陳良華辭去寧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8月28日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和《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陳良華因工作變動,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陳良華辭去寧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請求,報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並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陳穎代理寧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決定

(2024年8月28日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條第十三項、《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六條第五項的規定和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的提請,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寧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穎代理寧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報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2024年8月28日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葉錦英為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委員﹔

任命吳會旺為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委員。

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的政府組成人員名單

(2024年8月28日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免去巫白的寧德市商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葉劍的寧德市人民政府信訪局局長職務﹔

任命於洋為寧德市商務局局長﹔

任命鄭圭冬為寧德市人民政府信訪局局長。

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的審判人員名單

(2024年8月28日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免去吳世平的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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