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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海滄區“三聚焦”著力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

2024年11月30日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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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來,廈門市海滄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秉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一體推進法治海滄、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做好涉企法律服務,奮力打造更優法治生態,有效推進海滄法治高質量發展。

聚焦涉企決策合法性審查,營造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緊緊圍繞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高質高效推進政府涉企事項合法性審核工作,全力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把好行政決策審查關。率先全市完成黨政機關外聘顧問律師全覆蓋,2024年以來,組織區政府法律顧問為海滄區涉及經濟發展、社會管理、民生改善等重大行政決策上提供法律意見累計68次,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參謀助手作用,進一步促進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把好規范性文件審查關。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做到應審必審。2024年以來,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隻審核了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部門的由部門自己審核)印發行政規范性文件共6件,均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合法性審核﹔率先全市將第三方公平競爭審查作為涉企行政規范性文件出台的必經前置程序,報備率、及時率和規范率均為100%。開展不平等對待企業政策文件專項清理,組建專班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在市對區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清理專項評估中位列第一。

把好証明事項審查關。持續減証便民,開展証明事項清理工作,協調各行政審批部門對區級設置的証明事項進行清理,累計取消証明事項24項。推進落實証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協調8個部門的16大事項、20子項許可事項,實行証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減少企業辦事負擔。

聚焦涉企行政執法監督,營造公平公正執法環境

牢牢把握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和行政復議工作,推動全區26個行政執法主體落實落細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體系。

完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深入實施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建立行政執法工作會商機制,率先全市制定《海滄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方案》,為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與區檢察院共同打造“行政執法+行政檢察”聯動互促等7項機制。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2023年共評查案件80件,2個執法案件入選《廈門市行政處罰典型案例選編》。深化線上執法全程監管,認真落實省政府“閩執法”平台推廣應用工作部署,截至2024年11月底,海滄區各行政執法主體運用“閩執法”平台處理案件達8757宗,實現行政執法“全流程可回溯”。

創新綜合執法模式。高效統籌監管執法資源,制定全區“綜合查一次”事項清單和工作計劃,共梳理事項8個,涉及17個部門,推進行政執法“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一次到位”。多部門共同協商,制定海滄區片區聯合執法工作方案,統籌全區范圍內4個街道及4支區直部門所屬執法隊伍,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統一配備執法裝備,降低檢查成本、減少市場干擾、優化監管效能。

依法強化行政復議監督職能。打造廈門市首個區級規范化行政復議辦案中心,為復議申請人提供案卷查閱、復議調解、聽証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暢通涉企行政復議線上線下申請通道,著力推動涉企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2024年以來,共受理行政復議案件127件,以撤銷、確認違法、變更等形式糾正違法行政行為7件,積極開展行政復議調解工作,經調解后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23件,行政爭議實質化解率達36.96%。

聚焦涉企公共法律服務,營造重商護企法治環境

聚焦企業“急難愁盼”問題,從企業實際需求出發,提供精准貼心的公共法律服務,營造重商護企的良好氛圍。

常態化送法進企業。制定印發《海滄區政法系統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著力落實13項重點任務,探索建設營商環境司法事務中心。深化法治助企等“148”品牌建設搭建“蒲公英”普法驛站,組織“蒲公英”律師志願者定期深入企業,通過典型案例講解、發放宣傳手冊等形式宣傳法律知識。今年以來,在企業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普法宣傳14場次、參與人數達1000余人。

加大涉企矛盾糾紛調處力度。創新推進矛盾糾紛調解平台搭建,先后設立海滄區勞動糾紛調委會、涉台涉企調委會等14個涉企人民調解組織,推動涉企矛盾糾紛就地化解。在多起涉企人員傷亡的糾紛中,迅即行動,提前干預,全面摸排,部門聯動,通過心理疏導、析法說理、案例剖析等方式有效管控矛盾,積極促成和解,最大限度維護雙方權益。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宣傳,加強銜接聯動,推進轄區行政調解工作規范化、法治化建設,2024年以來,全區通過行政調解共成功調解案件8704件。

優化涉企公証服務。統籌利用公証法律服務資源,助力企業“走出去”發展,2024年為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委托授權、聲明等公証事項62件﹔辦理各類建設工程招標、評標的監督及証據保全等公証事項5件﹔辦理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証據保全公証6件﹔辦理企業提存保管等事項,更高效、更經濟地解決涉企糾紛和財產執行類公証7件。(海滄區司法局)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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