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陽光溫暖群眾心田(法治頭條)
——來自基層一線的法治故事
法治,治之端也。社會發展離不開法治護航,百姓福祉需要法治保障。回望剛過去的2024年,法治中國建設步履不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群眾所急所盼所需,為人民幸福生活提供堅實保障。
過去一年,人民法院扎實推進執行工作,讓更多“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檢察公益訴訟制度走過第十個年頭,其制度和實踐不斷完善拓展,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法治之力更加堅實﹔公安機關錨定“打擊為主、預防為先”,有力維護社會治安,不斷擦亮“平安中國”的名片。
記者採寫了4則來自基層一線的法治故事,講述法治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法治陽光溫暖群眾心田的生動實踐。
——編 者
涉企檢查規范了
本報記者 亓玉昆
歲末年初,在江蘇省泰州市興化市竹泓工業園區,江蘇味門食品有限公司員工正忙著生產。
“2024年,企業接受行政檢查僅兩次,我們有更多精力抓生產促發展。”公司生產總監朱華說,過去涉企行政檢查較多,給企業帶來不少困擾,“一是頻繁檢查,影響生產經營﹔二是擔心被罰,有心理負擔。”
日前,興化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來到該企業,將原本不同科室單獨檢查的事項,歸並為一起聯合檢查,整個檢查過程涉及多個事項,僅用了1個多小時。
走進企業的包裝車間,新添置的空調、溫濕度檢測記錄儀等設備已派上用場。“不僅檢查數量少了、流程更規范了,還為我們出謀劃策,給企業減了負增了效。”朱華介紹,“調味品生產受溫度、濕度影響大,這些設備正是上次市場監管部門來檢查時建議採購的。”
“聚焦企業反映集中的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等痛點,我們出台明確規定,禁止無証檢查、逐利檢查等行為。”泰州市司法局局長馬雅斐表示,針對發現的輕微違法行為、一般違法行為,推行依法不予、從輕、減輕處罰“三張清單”。
此前,味門食品公司生產的一批青花椒在廣東廣州被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顯示二氧化硫殘留量檢測值為每千克含0.029克,產品被判定為不合格。
“青花椒在生長過程中,受土壤、水域中二氧化硫的影響,可能形成本底殘留。”公司總經理陳金星認為,檢測出殘留不代表在生產過程中一定使用了二氧化硫。興化市市場監管局來到公司核查,對庫存同批次原料抽樣進行再檢測。
“通過檢測,可以証明公司沒有使用過二氧化硫。”檢查人員說,依據涉企免罰輕罰“三張清單”,對公司作出不予處罰決定。隨后,公司召回並銷毀所有問題產品,落實原料“自檢+第三方權威公司檢測”機制,從源頭上控制食品安全。
“我們不斷規范涉民營企業行政檢查,變‘多次查’為‘一次查’、‘粗放查’為‘精細管’、‘被動罰’為‘主動改’,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馬雅斐說,涉企行政檢查不能“藏起來”,而應“亮出來”。如今,打開泰州市“互聯網+監管”平台,就能看到各執法部門將進行的涉企行政檢查計劃。
“水葫蘆”不見了
本報記者 倪 弋
“‘水葫蘆’不見了,水變清了,魚變多了,糧食收成也有保障了!”前不久,貴州省遵義市余慶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盧國濤在龍溪鎮田壩村回訪時遇到村民蔣昌忠。蔣昌忠喜不自勝背后,是一個消滅“水葫蘆”的故事。
2024年3月,盧國濤在挂點幫扶的田壩村走訪時,聽見村民對“水葫蘆”怨聲載道。
“‘水葫蘆’瘋長,把行洪洞都堵了,河水倒灌,我家農田可遭了災。”蔣昌忠連連嘆息。盧國濤趕忙招呼蔣昌忠坐下慢慢說。周邊村民也紛紛圍攏過來,你一言我一語地訴起苦來。
原來,田壩村龍溪河的官堰山塘及曹家河段,“水葫蘆”肆意瘋長,不僅讓水質不斷惡化,往昔常見的游魚也日漸稀少。這些“水葫蘆”,單株最長能達1.5米,將泄洪的橋洞堵得水泄不通,倒灌進龍溪鎮蘇羊村、田壩村下游,下游的農田岌岌可危,部分農作物因此減產甚至絕收。泛濫的“水葫蘆”還隨著水流,一路侵入烏江右岸一級支流余慶河,危害不斷擴大。
余慶縣人民檢察院邀請貴州省林業有害生物檢驗鑒定中心鑒定,確認這些“水葫蘆”是國家重點管理外來入侵物種鳳眼蓮。它繁殖力驚人,所到之處,水中溶解氧急劇下降,魚蝦窒息死亡,還讓河道堵塞引發水患,農田深受其害。“必須連根打撈、焚燒,才能根治。”鑒定專家說。
余慶縣人民檢察院迅速啟動“府檢”聯動機制,向縣水務局發出檢察建議:即刻清理田壩村官堰山塘、曹家河段的“水葫蘆”,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做好山塘排洪設施養護與有害生物防治,護航河道安全。
水務局快速響應,龍溪河縣級河長赴現場調研,縣河長制辦公室牽頭,龍溪鎮等責任單位也投入其中,通過人工與挖掘機協同作業,將約5畝“水葫蘆”連根拔起,打撈上岸后焚燒處理,河道淤泥也一並清理。不止於此,全縣還在農田灌溉河段展開拉網式檢查、管護,公布咨詢熱線,普及“水葫蘆”防除知識,發動群眾力量,構建起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群眾參與的堅實防線,阻斷“水葫蘆”的“復生”后路。
“我們將秉持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以檢察之力為綠色生態‘站崗’,為民生所盼‘護航’。”盧國濤說。
補償金拿到了
本報記者 魏哲哲
“沒想到我的錢還能追回來!”前不久,在北京務工的馬女士在法院執行現場拿到5萬余元補償金,十分感動。
馬女士曾在北京某家裝公司工作,在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就經濟補償爭執不下,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公司給付馬女士經濟補償金等5萬余元。其后,馬女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查詢過程中,辦案人員張曉婷發現公司突然憑空“消失”。公司負責人柳某的電話一直關機、郵寄的執行通知材料被退回、銀行賬戶上僅剩幾百元……
“家裝公司會做廣告宣傳,網上會不會有線索?”張曉婷和同事立即在短視頻平台進行搜索,從中發現了端倪:視頻號顯示的一家裝飾公司與被執行公司雖名稱不同,但推廣內容卻是被執行公司的家裝方案,柳某也在視頻中出鏡介紹。
張曉婷意識到,這可能是被執行公司更換對外公示信息、逃避債務的“換殼”操作。辦案人員隨即來到家裝公司注冊地。果然,原家裝公司注冊地上的公司就是視頻號中的裝飾公司。
“原家裝公司已停止經營,也沒有財產了,店內的財產都是另一家裝飾公司的。”柳某拒不承認“換殼偽裝”。
“既然兩家公司無關聯,為什麼實際經營地、股東和法定代表人都一致?”在辦案人員追問下,柳某沒了底氣,承認以原家裝公司的資產、員工、業務成立了新公司。
然而,柳某一拖再拖,表示公司有一筆10萬元到期債權,卻拒絕提供該債權相關詳細情況。辦案人員正告柳某,拒絕報告將面臨法律后果,柳某又改變“策略”,提出與馬女士協商和解,希望再晚一段時間給付。
和解后,公司如果仍不履行甚至轉移財產怎麼辦?馬女士很擔憂,堅持要求辦案人員聯系次債務人代位執行債權。“你們聯系次債務人,我們和次債務人之間的合作關系就被破壞了,以后的生意還怎麼做?”柳某情緒激動地說。
“你們明明有到期債權卻怠於主張,導致馬女士拿不到補償款。如此不誠信的行為,又怎麼能讓合作方對你們產生信任和繼續合作?”辦案人員義正詞嚴,柳某終於意識到無法逃避執行,當天即湊齊補償金。
錢袋子守住了
本報記者 張天培
陳阿蘭(化名)今年60歲,家住福建省三明市明溪縣胡坊鎮柏亨村,平常和丈夫以種植煙葉為生。
前不久的一天,陳阿蘭突然接到“法院”的電話,對方說她的兒子涉罪於一起重要案件,並詳細說出了她兒子的個人信息。
“這裡有一份‘繳款通知書’,你趕緊幫他把贓款退了。”對方在電話裡要求陳阿蘭在2小時內將1.4萬元錢轉到指定賬戶。陳阿蘭回憶:“當時我非常緊張,完全沒有懷疑對方身份。”
為讓兒子早點“出來”,陳阿蘭決定趕緊轉錢。由於兩口子種的煙葉才剛開始採摘,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便四處找親戚湊錢。1個小時后,拿著好不容易湊來的錢,陳阿蘭趕緊來到鎮上的銀行。
“阿姨,您這錢不能轉,當心被騙!”銀行工作人員看陳阿蘭神情異常,不住地提醒。“他是法院的人,不會錯的,你趕緊幫我轉吧,晚了就來不及了!”陳阿蘭心急如焚,堅持轉錢。
就在這時,明溪縣公安局胡坊派出所民警鄭承華氣喘吁吁地趕到陳阿蘭面前說:“您別著急轉賬,搞清楚情況再說,防止詐騙!”原來,了解到陳阿蘭的情況后,銀行工作人員查看了收款賬戶,覺得非常可疑,立即聯系了轄區民警。
“鄭警官,對方真是法院的,你看他給我的通知書上還有公章呢!”陳阿蘭隨手點開了短信息的圖片。
眼見陳阿蘭仍不相信被騙,鄭承華立馬用陳阿蘭手機回撥給了“法院”:“我是明溪縣公安局胡坊派出所民警鄭承華,請問你找陳女士有什麼事?”對方聽到后竟直接挂斷了電話,陳阿蘭這才意識到自己確實被騙了。
心有余悸的陳阿蘭緊緊握著鄭承華的手,感激之情溢於言表。“感謝警察同志,保住了我們一家人的血汗錢!”陳阿蘭說。
“電信網絡詐騙是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毒瘤。近年來,國家出台並完善一系列法律法規,不斷筑牢打擊和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的法治屏障,這也對我們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鄭承華說,隻有解決好老百姓關注的平安問題,才能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
《 人民日報 》( 2025年01月02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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