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豐景美海常藍
福建檢察:以法治之筆做好“海”的文章

福建是海洋大省,以山為脊,以海為懷,3752公裡海岸線宛如藍色飄帶環繞八閩秀美山川,2214個海島在東海之濱星羅棋布。“全省檢察機關要樹立陸海統籌理念,加強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推動構建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為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5年第一個工作日,福建省檢察院為涉海檢察工作“向海圖強”謀篇布局。
重拳出擊,守護寧靜的海
福建省福鼎市以其海河交匯、鷗鷺共舞的美景著稱,那裡水域清澈、沙灘潔白、蝦蟹肥美,擁有迷人的海岸線和豐富的海洋資源。近年來,這片寶藏之地成了不法分子覬覦的“肥肉”,非法採砂等涉海犯罪危害著當地海洋生態環境。
福鼎市檢察院辦理的林某等人涉海犯罪案件,是福建省寧德市近年來涉案人數、船隻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非法採礦,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林某等14人為牟取非法利益,租賃碼頭、設立砂場,形成一條貫通非法採砂產業上下游,集採、駁、運、儲、銷為一體的犯罪鏈條,涉案金額1040萬余元。林某等人共同出資購買船舶,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權証和採礦許可証的情況下,多次在某海域盜採海砂並對外銷售,非法獲利228萬元。
2024年5月,當地法院對福鼎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林某等14人非法採礦,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作出一審判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盧某、陳某等存在主從犯認定錯誤,適用減輕處罰量刑及罰金刑裁量明顯不當等情況。”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經福鼎市檢察院提出抗訴,寧德市檢察院支持抗訴,同年11月29日,二審法院採納檢察機關全部抗訴意見,認定盧某、陳某為主犯,改判5名原審被告人主刑及附加刑,分別增加有期徒刑五個月至一年一個月、罰金4萬元至17萬元不等。
懲治破壞海洋環境資源犯罪,福建省檢察機關重拳出擊,與公安機關、海警部門聯合開展打擊整治非法採運海砂專項行動。2023年以來,福建省檢察機關共起訴涉海砂犯罪294人,追繳海洋生態損害賠償金3627萬元。福州市檢察機關持續加強涉海刑事案件監督,福州市檢察院及5個沿海基層檢察院分別與海警部門聯合設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凝聚打擊犯罪合力﹔泉州市檢察機關陸續開展“非法佔用海域整治”“濕地保護”“守護綠色石化新城”等特色“小專項”活動,以專項監督促進海洋生態司法保護立體聯動﹔莆田市檢察機關開展打擊湄洲島及其周邊海域非法採砂、非法侵佔灘涂濕地等專項監督活動,推動建設“岸穩海淨”的社會環境和生態環境。
生態修復,治愈“受傷”的海
2024年11月11日,福建省單筆金額最大的紅樹林碳匯認購案由漳州市檢察院辦結。漳州九龍江口紅樹林碳普惠項目正式挂牌交易,當事人郭某、余某認購碳匯1000余噸,將全部用於九龍江口紅樹林營造及管護。當日,福建海峽資源環境交易中心出具核銷証明文件,郭某、余某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碳匯交易正式核銷完畢。
2022年5月至6月,郭某、余某在禁漁期多次駕船航行至閩南漁場附近海域,使用禁用網具進行非法捕撈。該案移送漳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后,為明確涉案非法捕撈行為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的具體損害,漳州市檢察院邀請公益訴訟技術官出具專業意見。鑒於該案難以實現就地修復的實際,公益訴訟技術官建議採用購買海洋碳匯的方式完成替代性修復。經鑒定,郭某、余某非法捕撈水產品對海洋生態造成直接及間接損害價值100.65萬元。
2023年5月,漳州市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人郭某、余某連帶賠償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費用。同年11月,在檢察官引導下,郭某、余某自願委托福建海峽資源環境交易中心代為購買紅樹林碳匯100.65萬元。后經專門機構開發產品、測算等一系列程序,2024年11月,二人正式確認購買具體碳匯產品。
針對盜採海砂案件被告人生態修復能力不足、原地修復條件限制等海洋生態修復難題,廈門市同安區檢察院聯合同安區法院,在廈門產權交易中心建成的海洋碳匯交易平台上設立廈門市生態司法公益碳賬戶,構建“海洋藍碳”生態司法修復模式,切實簡化生態修復流程。
廈門市檢察機關還在廈金海域設立“廈門市公益訴訟海洋生態修復示范基地”,集生態修復保護、警示教育、普法宣傳等功能於一體,積極引導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並購買魚苗進行增殖放流,幫助其實現由“破壞者”到“保護者”的角色轉變。近年來,廈門市檢察機關通過辦理涉海案件已增殖放流魚苗174.3萬尾,有效補充了廈金海域漁業資源。
數字賦能,守好湛藍的海
3000多公裡的福建海岸線上,鑲嵌著一顆璀璨“明珠”——平潭島。2023年4月,平潭綜合實驗區檢察院通過福建省海洋公益訴訟大數據平台發現,君山鎮大結嶼島疑似存在圍填海非法佔用海岸線情況,致使島嶼基本被圍填海項目合圍,島體形態發生根本性改變。
經現場勘驗並利用無人機航拍取証,辦案檢察官確認大結嶼島現場情況與模型研判相符。平潭綜合實驗區檢察院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履行海域使用監管職責,依法查處非法佔用海岸線違法行為,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相關職能部門迅速組織開展違法用海現場勘驗,責令違法行為人限期退還非法佔用海域,恢復海域原狀,並處罰款264萬余元。行政處罰復議期滿后,檢察機關依法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向廈門海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24年6月,廈門海事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該案進入強制執行階段,檢察機關持續跟進監督執行進展情況。
數字賦能讓公益訴訟檢察監督更加高效便捷。在泉州,檢察機關大力推進生態環境檢測實驗室建設,借助衛星遙感、無人機、檢測魔方等科技手段,有效解決了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涉及的部分專門性問題。廈門市檢察院聯合科研單位成立的公益訴訟快檢聯合實驗室,具備空天一體檢測、水環境DNA檢測、復合氣體分析等前沿檢測能力,2024年檢測樣本69件,立案3件。
“藍色經濟”,成就豐收的海
在福建,地理標志海產品是海洋開發的重要一環。
“得益於海蚌保護工作的全方位、全領域推進,現階段我們正全力開展漳港海蚌資源調查,積極推動實施限額捕撈,努力讓‘漳港海蚌’這一國宴名菜成為老百姓的家常菜。”2024年12月19日,福州市長樂區漳港海蚌保護管理處負責人向前來走訪的長樂區檢察院檢察官表示。
過去,由於保護區沿線一些漁民受經濟利益驅使,長樂海域海蚌一度面臨無序捕撈的困境,導致海蚌資源急劇減少,讓“漳港海蚌”這一金字招牌蒙上陰影。為保護這一地方特有品牌,近年來,長樂區檢察院在漳港海蚌保護區內設立工作聯絡點,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出台《關於全面推進長樂海蚌司法保護的工作方案》,督促相關部門嚴厲打擊使用“電拖網”“深水蚌耙”“高壓耙刺”等禁用工具進行非法捕撈的違法犯罪活動﹔同時,結合辦案開展普法宣傳,強化對各漁港碼頭的日常管理,形成從末端打擊到前端治理的全鏈條保護體系。
近年來,長樂區檢察院加強與公安、海警、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部門的協作配合,開展“守護海洋”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先后辦理18件涉海蚌保護相關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辦理的督促整治漳港沿海餐飲企業違法排污案件入選全國檢察機關守護海洋典型案例。在檢察機關推動下,2021年以來,長樂區相關部門在核心海域放流平均殼長1厘米以上海蚌苗種200余萬粒,促進了漳港海蚌種質資源恢復和可持續發展。
從斬斷盜砂產業鏈到嘗試促成海洋碳匯交易,從推進生態替代性修復到加強地理標志海產品保護,福建省檢察機關創新保護海洋舉措環環緊扣,實踐久久為功。“檢察藍”與“海洋藍”相擁逐夢的圖景,正在福建遼闊的海域徐徐展開。(張仁平 雷閩娟 鄭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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