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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萬元獎勵  泉州台商投資區出台措施促進影視產業發展

2025年02月20日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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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萬元獎勵、拍攝期間相關費用給予15%補貼……近日,泉州台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發布《泉州台商投資區促進影視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以鼓勵影視產業發展,進一步推進文化影響力和影視產業高質量發展。

這些主要政策措施包括——

鼓勵影視精品創作

扶持劇本創作立項:對通過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立項並開機拍攝的影視作品,給予第一出品方最高30萬元的扶持。入選國家級重點支持的影視項目,扶持金額最高可達300萬元。

獎勵熱映(播)影視作品:對在院線、電視台、網絡平台首輪播放的影視作品,根據票房、收視率或分賬收入給予獎勵,最高可達500萬元。

獎勵獲獎作品:影視作品獲得國際、國內重大獎項的,給予第一出品方最高300萬元的獎勵。

鼓勵影視劇組宣傳城市名片

鼓勵來區取景拍攝:影視劇組在泉州台商投資區內取景拍攝超過5天,且正面宣傳城市形象的,給予拍攝期間相關費用的15%補貼,單一劇組補貼不超過50萬元。

支持影視數字技術

扶持影視數字技術應用:對投資總額200萬元以上的影視數字科技和信息技術類項目,按技術設備投入的10%給予扶持,最高200萬元。

支持重點園區和平台建設

鼓勵園區(企業)爭先創優:對成功創建國家、省、市影視類示范園區或獲得重大榮譽的園區(企業),給予最高300萬元的獎勵。

支持招商平台運營發展:對入駐影視企業超過20家、合並營收超過5000萬元的園區招商平台,給予每年最高300萬元的獎勵。

鼓勵新興業態發展

扶持微短劇拍攝制作:對在泉州台商投資區內拍攝、出品發行的微短劇,單部分賬達到100萬元的,給予出品方或發行方最高50萬元的獎勵,單個企業每年累計獎勵最高100萬元。

《措施》從2025年3月1日開始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扶持資金在泉州台商投資區財政年度預算內安排實施,同一主體同一事項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具體解釋工作由區教育文體旅游局承擔。(泉州台商投資區)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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