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海滄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黃國慶:奮力拼搏、奮勇爭先,海滄區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

近日,廈門市海滄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黃國慶就2024年海滄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成效進行分享。據介紹,廈門市海滄區積極響應法治建設號召,在保障公民權利、提升政府公信力、促進社會公平、推動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完善社會治理等方面規范政府行為、提升治理能力,取得一系列新成效。
強化法治思維,法治政府建設責任更加細實
過去一年,海滄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推動領導干部法治素養提升,使法治思維成為開展工作的基本准則。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開展學法專題講座,印發《海滄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做好年度述法工作,實現全區黨委和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全覆蓋。
在提升領導干部法治能力方面,區政府常務會議專題學習《公平競爭審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同時積極組織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集中旁聽庭審,切實提升領導干部法治能力。區政府主要領導聽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情況、行政訴訟情況的報告,並對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方案、賦予街道行政執法事項動態調整等具體事項進行研究部署,確保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層層落實。
規范決策程序,夯實法治政府建設基礎
在規范行政決策程序方面,海滄區嚴格落實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全覆蓋,2024年,組織區政府顧問律師在區政府領導接訪、招商引資、重點項目開發建設、區政府重大民商事糾紛等事項上提供專業法律意見。
“我們堅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全市內率先將第三方公平競爭審查作為行政規范性文件出台的必經前置程序,確保行政決策合法合規。”2024年,海滄區印發行政規范性文件,均嚴格落實評估論証、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集體審議等程序,依法報送審核備案,並在海滄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開,規范率、及時率均為100%。
創新行政執法監管,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效能
海滄區強化依法行政績效指標考核,將行政復議與應訴、規范行政執法、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率等作為重要考評指標。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對行政行為的監督功能,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司法監督。
行政執法監管的優化是2024年海滄區法治建設的一大亮點。制定《海滄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方案》,並制發全市首個行政執法監督企業聯系點管理辦法,成功設立全市首批5家行政執法監督企業聯系點。在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方面,制定全區“綜合查一次”事項清單、檢查計劃,依托“閩執法”平台推進行政執法“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一次就到位”,2024年,完成檢查對象133個,累計減少檢查次數255次,有效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干擾。與區檢察院共同打造“行政執法+行政檢察”“行政檢察+行政執法監督”聯動互促等7項機制,不斷完善行政執法監督體系。
組織開展全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確認、行政執法人員清理、行政執法事項梳理工作,舉辦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培訓班、“閩執法”平台應用培訓等各類綜合執法培訓,將行政執法監督向事前延伸。同時,深入推進街道賦權改革,對下放街道行政執法事項進行調研評估,及時調整街道難以承接或監管不到位的事項,積極探索推進“片區聯合執法”,有效提升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能力。
完善公共法律服務,提高群眾法治獲得感
“我們創新東孚綜治中心運作模式,實現矛盾糾紛‘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創新試點‘全省基層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全市‘一站式’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先行試點等任務。”
2024年,全區各級調解組織介入案件調解18642件,調解成功15564件,調解成功率達83.4%。行政復議成為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在行政復議工作全過程中,積極推進行政爭議調解化解工作,向申請人仔細闡明法律法規規定后,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30件,行政爭議實質化解率達18.18%。海滄區“防、化、聯”三位一體推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工作經驗被省司法廳轉發推廣。
黃國慶指出,公共法律服務是法治建設服務民生的重要體現。海滄區持續深化三級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努力實現法律援助“應援盡援”,主動發揮公証職能,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海滄區全面落實“八五”普法規劃,成立海滄區“八五”普法講師團,組建公益女律師團和“蒲公英”普法隊伍,搭建“蒲公英”普法驛站,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法治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
“2025年,海滄區法治政府建設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指導,以改革創新為驅動,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和使命感,積極探索實踐。”黃國慶表示,未來工作將從三個重點方向推進:一是堅定不移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面領導,深學篤信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堅持將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著力在行政決策、行政執法、法治環境、社會治理、權力監督等方面下功夫、求實效﹔三是服務發展大局,在優化營商環境制度供給、加強涉企行政執法監督力度、為經營主體提供高質量法律服務方面實現更大突破。持續為區域發展筑牢法治根基,奮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邁向新的高度。(廈門市海滄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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