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順昌:集聚法治力量 助力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由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編寫出版的《市縣法治建設案例選編》,選取全國115個案例,提煉總結了基層法治建設的舉措辦法,為各地推進基層法治建設提供有益借鑒。其中,福建省3個案例入選,今天推出順昌縣案例——《集聚法治力量 助力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福建省南平市順昌縣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建立“林長+警長”“林長+檢察長”“林長+法院院長”的“三長”協作機制,扎實推進“大聖祖地 零碳順昌”建設,為順昌綠色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強化工作聯動,生態保護更加有力
整合優化力量。整合警長、林長以及檢法機關、司法、林業、自然資源等部門工作力量,在各鄉鎮(街道)設立“生態警務驛站”,通過獎補方式聘請“生態義警”,推動全縣12個轄區“警務網格”與218個網格單位深度融合,優化三級網格員調配使用,嚴密巡防守護,維護林區安全穩定。2021年至2023年,共破獲涉森林資源刑事案件55起,挽回經濟損失235萬元。
加強協作配合。制定《關於建立“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工作意見》,聯合各鄉鎮(街道)及林業、公、檢、法部門,推進線索互通、協作取証,在解決林地侵權問題和打擊破壞生態資源違法犯罪的同時,將嫌疑人自願履行生態修復責任作為認罪認罰認定的酌情考慮條件,推動環境資源類案件補種復綠和碳匯認購等修復形式,實現認罪認罰和生態修復相輔相成、同步進行。2021年至2023年,先后審結全國首例碳匯認購案、“以碳代償”公益訴訟案等,共有31名被告人認購碳匯24.2萬元。
一體推進生態巡查和執法,生態治理更加有效
推進生態巡查全覆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入第三方,組建專業巡查隊伍,開發生態巡查監管系統及“智慧環衛平台”手機APP,繪制全縣生態巡查“一張圖”,設立“生態110”全天候監督舉報電話,建立“鄉呼縣應、上下聯動”響應機制。2021年至2023年,生態巡查累計發現問題3.7萬余件,已處理3.5萬余件,處理率97%。
開展聯合高效能執法。成立由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成立任組長的縣生態聯合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從公安、林業、農業農村等8部門抽調26名執法人員組建“順昌縣生態聯合執法中心”,實行“合署辦公、統一指揮、統一行政、統一管理、聯合執法”。截至2023年底,已針對違法用地用林、畜禽養殖污染等生態領域問題開展聯合執法29次,依法清理非法養殖場所400畝。選派8名政法系統骨干人員作為法律指導員,發揮其專業優勢,為生態聯合執法提供精細司法服務,促進生態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推進涉生態案件“訴源治理”工作。
優化升級法律服務,生態基礎更加牢固
強化生態法制宣傳教育。依托全縣151個村(居)公共法律服務協理員,建立“一村一法律指導員”“一村一法律顧問”機制,將生態領域法治宣傳、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服務延伸至基層一線,獲得群眾廣泛好評。建立生態司法教育實踐基地,設立生態宣教中心,大力開展“‘碳’索家鄉”親子研學、碳匯植樹等實踐活動,提高公眾自覺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的參與意識、法治意識。
強化生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縣人民法院與縣林業局全省首簽“森林生態銀行”合作備忘錄對涉及商品林贖買、林地托管經營、林權抵押貸款等糾紛開辟綠色通道,推進生態環境資源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強化片區法庭、司法所、林業站等多部門多單位會商研判和聯合調解,確保生態領域糾紛從“解決得了”逐步變成“解決得好”。2021年至2023年,全縣累計調解生態領域糾紛1032件,調解成功1026件,成功率達99.8%。
經驗啟示
多部門協作是抓手。充分發揮行政執法與司法協同聯動作用,加強不同執法部門或機構之間的合作與協調,確保執法活動的協調一致,有效提升生態管護能力。巡查執法共同發力是關鍵。前端開展生態巡查、后端進行聯合執法,提高情報分析和研判能力,有助於各部門之間更好地了解執法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從而提高執法效率,打通生態聯合執法“最后一公裡”。從源頭化解矛盾糾紛是基礎。注重“抓前端、治未病”,通過“法律指導員”“法律顧問”“一站式解紛中心”將法律資源輸送至基層,從源頭上化解生態領域矛盾糾紛,推進生態文明“美美與共”。
(作者為中共順昌縣委副書記、順昌縣人民政府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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