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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出台“海上福州·檢護蔚藍”專項行動方案

2025年03月08日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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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福州市委關於加快建設“海上福州”、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日前制定出台《關於在全市檢察機關開展“海上福州·檢護蔚藍”專項行動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強調,全市檢察機關要深刻認識服務保障“海上福州”建設的重要意義,帶著特殊感情、特殊責任、特殊使命、特殊擔當,傳承弘揚、深入踐行“海上福州”建設,把助推更高水平“海上福州”建設作為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為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方案》圍繞“全力打擊整治涉海犯罪、全力深化涉海綜合治理、全力服務保障海洋產業發展、全力加強海洋文化保護、全力提升海洋檢察履職能力”五個方面,提出“依法嚴懲破壞海洋漁業資源犯罪、推動加強閩東北檢偵協作、加大‘福州造’海產品牌知識產權保護、促推海上船舶安全專項整治、深化‘藍碳司法’生態修復、數據賦能檢察監督辦案、挂點聯絡涉海企業、做優‘法潤榕城’普法品牌、守護福建船政文化、強化海洋人才隊伍培育”十條重點舉措。

《方案》要求,全市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干警自覺投身持續深化拓展“三爭”、開展“奮勇爭先”行動,聚焦“產業強海、科技興海、以港通海、開放活海、生態護海”,找准履職切入點和著力點,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能,護航構建現代化海洋產業體系,培育發展海洋新質生產力,做優海洋開放合作平台,加強海洋生態保護,為打造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州”貢獻檢察力量。(福州市人民檢察院)

(責編:陳遴、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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