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推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規 完善分層次、全覆蓋、租購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系

人民網廈門3月11日電 (余乃鎏)“申購面積標准原則上為60平方米左右的二房型和75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價格按劃撥土地成本+建安(設)成本+適度合理利潤確定”“實行嚴格的封閉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轉為普通商品住房流入市場,且原則上不予回購”……
近日,《廈門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台,以規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解決工薪收入群體、城市需要的引進人才等群體的基本住房需求,促進該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民生改善,進一步完善分層次、全覆蓋、租購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系。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推出的另一種銷售類保障性住房。”廈門市住房和建設局工作人員介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申購條件、銷售價格、封閉管理等,主要面向該市戶籍無住房家庭、在廈穩定就業無住房家庭、城市需要的引進人才等三類保障對象群體出售的政策性住房。
根據《辦法》,廈門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配售均價,由運營企業按照基本覆蓋劃撥土地成本和建安(設)成本、加適度合理利潤的原則測算﹔回購房源的再配售價格,則結合回購成本、稅費、管理成本、周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建項目配售價格等因素確定。
《辦法》還明確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售后管理兩大原則:一是嚴禁上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嚴格實行封閉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將其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二是封閉管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原則上不回購,除自合同約定交付時間起未滿10年的,購房人因司法強制執行等情形需處置的,可向運營企業申請回購(回購價格按原購房價並考慮折舊、稅費等因素確定)外,設立居住權、抵押權的不予回購,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自合同約定交付時間起滿10年的,可按規定轉讓給符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
在審核及申購方面,《辦法》明確,申請人可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提出申請,其中,具備申請資格的家庭完成意向登記后,納入輪候﹔輪候家庭按運營企業公布的配售方案(包括配售均價及一房一價等內容)要求提出申購﹔運營企業結合申購情況確定選房家庭名單及順序后,納入選房名單的輪候家庭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選房、確認選房結果、簽訂合同。
據悉,該《辦法》將於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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