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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發布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2025年03月15日14:27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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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福州3月15日電 (記者陳藍燕)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當天,福建省消委會發布“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白皮書。白皮書共有十大案例,涉及預付卡退費、教育培訓糾紛、保險糾紛等,為消費者依法維權提供借鑒參考。

福建消費維權“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白皮書發布現場。人民網記者 陳藍燕攝

福建消費維權“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白皮書發布現場。人民網記者 陳藍燕攝

高效解紛,讓預付卡退費不被“卡”

2024年8月10日,泉州市晉江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消委會”)接到消費者投訴。投訴人反映,其在某繪本館辦理的借閱年卡尚在有效期內,卻發現該繪本館已倒閉關門,消費者嘗試電話聯系商家退費,商家表示因經營困難,隻能寄存繪本作為補償,無法進行退費。雙方協商無果,消費者隻好投訴請求幫助,要求商家退回其充值款項。最終,共有33名消費者獲得退費,退費金額總計約3.5萬元。

在本案中,消委會針對此類群體性預付卡糾紛案件金額分散、訴求多元的特點,立足實際,綜合考慮消費者充值金額、優惠折算、已使用服務及剩余周期等因素,按比例退費,精准平衡了群體訴求與企業償付現實。這不僅破解了維權僵局,還為同類糾紛提供了柔性化解的范式。

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平潭縣某水產品店破壞計量器具准確度案

2024年4月15日,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店內收銀台旁擺放的一台電子計價秤。經現場測試,發現該秤加裝了作弊裝置,涉嫌破壞計量器具准確度,遂於當日對其立案調查,並將涉案的電子計價秤送檢,檢測結論為不合格。根據當事人使用作弊秤的持續時間及銷售記錄,當事人的違法所得為8.54萬元。5月8日,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沒收涉案電子計價秤1台,罰款0.14萬元,沒收違法所得8.54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警示廣大經營者必須嚴守計量法律法規,誠信規范經營,任何利用技術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均將面臨法律嚴懲。同時,本案的查處對水產品零售、農貿市場等民生行業具有典型示范效應,有助於推動行業主體主動開展計量器具自查自糾,規范交易流程,營造公平透明的消費環境。

郭某訴廈門麥某姆公司、天津美某姆公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案

2017年9月11日,美某姆公司與鄭某簽訂《特許經營加盟協議》。2017年9月26日,鄭某投資設立廈門麥某姆公司。2020年11月25日,美某姆體系授權方變更為天津美某姆公司,天津美某姆公司與鄭某續簽特許經營協議。此后,郭某向廈門麥某姆公司購買美某姆課程134課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廈門麥某姆公司發布閉店公告,郭某仍有61課時未消耗。郭某訴至法院請求廈門麥某姆公司退還剩余課時費,並要求天津美某姆公司承擔補充清償責任。最終法院判決廈門麥某姆公司向郭某返還剩余課時費9053元,天津美某姆公司對此承擔10%的補充清償責任。

本案是特許人未盡到對特許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義務而應依據其過錯承擔責任的典型案例。特許人是否盡到監督管理義務是法院定責的重要依據。特許人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加以管控,雙方具有較強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相較於一般商事活動主體,特許人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應當盡到更高的注意義務。

福建省漳州市長泰區人民檢察院訴福建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官某某等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2016年10月,官某某在長泰縣注冊成立福建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實業公司”),生產壓片糖果、飲料等食品。2021年3月起,官某某明知“瑪咖粉R1”沒有合法有效購貨憑証且與國家禁止添加的那非類物質功效相似,仍多次高價採購投入壓片糖果、飲料等食品的生產中。2022年3月,公安機關查獲某實業公司生產有毒、有害食品金額為人民幣862316.14元,其中已售出產品金額483428元。2024年6月24日,法院判決某實業公司、官某某等人共同支付銷售有毒、有害食品銷售價款十倍的賠償金4834280元﹔某實業公司承擔銷毀有毒、有害食品的費用3700.88元,並通過國家級媒體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檢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胸懷“國之大者”,堅持人民至上,依法發揮法律監督職能,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行政監管部門開展檢驗、評估、鑒定,認定新型那非衍生物為有毒、有害物質,並推動國家層面出台規范文件,堵塞新型那非衍生物監管漏洞。

鄭某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減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

2023年1月底,被告人鄭某某通過網絡向同案人“奇異莓”(另案處理)購買了一款減肥產品“減脂丸”食用,因效果不錯,遂產生販賣牟利的想法。被告人鄭某某向同案人“奇異莓”以每顆人民幣5元的價格購進“減脂丸”,該產品無批准文號、生產日期、生產廠家、合格証等信息。2023年2月起,被告人鄭某某通過網絡對外銷售該產品,共計銷售18盒25340元,從中獲利20840元。經鑒定,涉案產品的金色膠囊中檢出西布曲明,含量為131.40mg/g﹔粉色膠囊中檢出左旋肉鹼,含量為132.88mg/g。2024年9月19日,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鄭某某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6000元。

檢察機關在嚴厲打擊有關刑事犯罪的同時,注重發揮公益訴訟的獨特價值,最終以達成調解協議的形式促進違法者主動履行賠償責任並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危險,使懲罰性賠償落到實處,有力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體現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福州市公安局鰲峰派出所充分發揮E體+多維調處中心作用,成功調解汪某與某婚戀平台消費糾紛案

2024年12月19日,福州市公安局鰲峰派出所接群眾汪某求助,請求處理其與某婚戀網產生消費糾紛。經查,汪某系單身青年,同年10月在網絡上看到某科技公司婚戀廣告后,經向公司客服咨詢,該公司承諾相親成功並結婚可返還服務費八成。汪某遂與公司簽訂九萬余元的相親服務合同。同年11月,該公司相繼為汪某提供四名女性見面,汪某因不滿公司提供服務,要求取消合約並退還九萬余元服務費。當日該所接到群眾求助后,充分發揮E體+多維調處中心作用,迅速聯系該公司負責人石某到場,並將雙方引導至該所多維調處中心開展調解。同年12月20日組織雙方二次調解,引導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經過民警耐心勸解,最終公司退還汪某五萬余元,並當場簽署調解協議。

本案例充分體現了多元調解在婚戀消費領域發揮的重要作用,為類似糾紛的調解提供借鑒。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簽訂服務合同時,應仔細閱讀服務條款,對於不明事項應提前溝通,保留相關証據,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南安市張某甲與張某乙消費糾紛調解案

2024年11月,張某甲在南安市某鎮某通訊設備維修中心以2100元的價格,購買了某品牌的平板電腦和另一品牌的觸控筆。后張某甲發現,購買的觸控筆無法搭配平板電腦使用。張某甲找某通訊設備維修中心負責人張某乙要求退貨。張某乙隻同意買方退觸控筆,拒絕退平板電腦。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張某甲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希望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接到市場監管部門移交的案件后,在征得雙方同意調解的意見后受理該案,並指派調解員進行處理。在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市監所的工作人員協同調解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張某乙以1900元的價格回收張某甲的平板電腦和觸控筆。

本案中經營者未履行全面真實告知義務,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影響到消費者選擇權,消費者可要求解除合同並退貨退款。在本案中,調解員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優勢作用,精准把握雙方爭議焦點,把釋法放在首位,使雙方當事人清楚自身的權利義務,既充分保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又對經營者依法規范經營作出指引,有利於構建誠實守信的消費市場,彰顯了人民調解在化解消費領域矛盾糾紛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具有典型意義。

先行賠付化解糾紛贏贊譽

河北游客溫女士夫妻二人,報名參加“福建省三晚四日游”旅游專列。2024年3月24日,二人乘坐專列抵達武夷山旅游,當日中午,溫女士在度假區某酒店用餐期間在衛生間不慎摔倒,造成右股骨頸骨折、右肱骨近端骨折。酒店立即撥打120,並將其送往武夷山市立醫院救治,住院17天后離院,共計花費37887元。經過調解,游客自願放棄返程后續醫療費用等賠償要求,三方共同確認本次意外事故造成游客溫女士醫療等各項損失共計37887元,該款由地接社先行墊付24780元,酒店餐廳先行墊付13107元。若本次意外事故的相關保險理賠金額不足以支付上述先行墊付的款項,不足的部分由地接社和用餐酒店共同承擔。

此案例在如何貫徹落實好“放心游福建”服務承諾內容時具有較好的借鑒作用,案件在調解處理階段,工作人員本著“快速辦結”“先行賠付”原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靈活機動,多措並舉,將案件導入多元化調解,調解結果三方滿意,成效顯著,作為典型案例具有很好的借鑒作用。

訴調對接見成效,保險糾紛終化解

2023年6月8日,在甬莞高速永泰往福州方向發生一起多車相撞嚴重交通事故,造成3死3傷、3車不同程度損壞的嚴重事故。當事人於2024年11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責任方及所涉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因本次事故造成以上人員傷害的死亡傷殘賠償金人民幣499.58萬元。鑒於該事故涉及多人傷亡、索賠金額巨大,同時涉及兩家侵權責任方和多家保險公司的理賠糾紛,在征得各方當事人同意后,該案被委派至福建省信和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服務中心進行專業調解。最終促成各方就事故賠償事宜達成和解,三家涉案保險公司將根據標的車輛在事故中所負責任分別承擔保險金賠付責任,共計支付452.92萬元,受害者撤回起訴。

該案件通過訴前調解方式解決糾紛,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訴前調解有著省時省錢和便捷高效的諸多優點,一方面能夠有效縮短化解時長,降低訴訟成本,減輕群眾訴累,另一方面通過調解達成協議、消解心結,可以最大程度促使當事人及時履行義務,促進了矛盾糾紛的實質性解決,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福州一女子打肉毒素后住院,整形機構:願承擔費用

福州林女士是某乙美容院(楊橋路店)的客戶,2024年11月17日,她和朋友一起支付了4.98萬元整形費后,被帶到了福州市晉安區福馬路的某甲整形美容醫院打肉毒素針,當場出現不良反應。隨后林女士被送往醫院,被診斷為肉毒素過敏,林女士懷疑是藥品有問題,向整形機構提出了索賠訴求。某甲整形美容醫院工作人員表示,藥物本身不存在質量問題。對於兩家美容整形機構之間轉接客戶的問題,某甲整形美容醫院表示,某乙美容機構側重生活美容,某甲整形美容醫院側重醫療美容。針對林女士的索賠訴求,某甲整形美容醫院表示,會承擔林女士住院期間的相關費用,並且已經與客戶協商達成一致了。

該案例凸顯了美容整形行業中客戶轉接流程不透明及藥品安全兩大關鍵問題,美容整形行業亟需強化內部管理,確保客戶轉接流程的規范化和透明度,從根本上維護消費者權益。此外,整形機構應積極擔當社會責任,迅速有效地解決與消費者間的糾紛,以重建並鞏固消費者信任。該案例有助於推動社會各界加強對美容整形行業的監督,共同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構建一個安全、透明的消費環境。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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